第48章 招降(求票)(第 2/4 页)
官吏们将之前从城中搬来的几张案桌摆放在平地上,又拿出竹简和笔墨,让众山贼排队登记。
曹恪带来的兵马,则负责维护秩序。
官吏们给七千山贼重新登记户籍的相关事项进行得很顺利。
登记完户籍后,就要给他们丈量、分配土地。
早在此之前,曹德、曹恪父子就从李宣那里得知,在东平全境,因为战乱、天灾等各种因素影响,有大量土地被荒废,成了无主之地。
这样的无主地,光无盐县就有百多万亩。
那些土地的原主人要么死在战乱之中,要么为形势所逼,不得不抛弃家产,背井离乡,前往他处避乱。
他们留在家乡的田产,按照先前兖州牧曹操颁布的法令,自然由官府收回。
现在,新任东平相曹德决定从那些土地中拿出一部分来,分给接受招安的山贼。
山贼共有七千四百多人,按照曹恪当初设想的分田办法,丁男每人分百亩,则官府总计要向这些人分出七十四万亩田地。
当然,分给每个山贼的百亩田产中,只有二十亩是永业田,允许他们死后将田产传给子孙。
永业田上只能种植官方规定的桑、麻等经济作物。
另外八十亩是口分田,用来种粮食。
口分田在受田人死后,由官府收回。
丁男每人分田百亩,看起来很多,其实一点都不多。
这个时代农业生产技术还比较落后,采用的是轮耕轮休的种田方法。
八十亩口分田,一年之中实际能够用于耕种的只有一半,即四十亩,另一半要休养,以便保持土地肥力。
再加上生产力的限制,小冰河期的恶劣气候的影响,导致每亩地的产出很低,一年有个两百斤的产出就要烧高香了。
更何况,汉代的亩比后世的亩要小得多。
永业田产出的桑叶要用来养蚕,然后抽丝织丝绸。麻要用来织布、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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