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均田制是(中)(第 1/4 页)
曹恪又回忆了一下后世史书上记载的均田制的内容,答道:“大伯可颁布法令,将田地分成两种,一种是口分田,一种是永业田。”
“口分田由官府授予百姓,不得买卖。受田人身死之后,土地由官府收回,另行分配。另外口分田上只能种粮食,具体种什么作物由官府决定,受田人无权自行安排。”
曹操问道:“那永业田又是什么?永久分给百姓的田?”
“可以这么说。永业田也是由官府授予,可以买卖,但买卖受官府监管。受田人身死之后,可以将田产传给下一代。永业田上可种桑、麻等各类作物。”
天气炎热,曹恪身上汗水直流。
他猛摇羽扇,驱除暑意,又倒了杯酢浆喝了,才不紧不慢地道:“丁男和中男,每人可授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老男和残疾者受口分田四十亩。”
所谓丁男,指二十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壮年男子。
中男指的是十五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的未成年男子。
老男,指的是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
曹恪又道:“妇人可授口分田四十亩,奴婢每人分田的数目和妇人一样,也是四十亩。”
曹惠听到这里,不禁瞪大双眼,讶然道:“妇人分田也就罢了,奴婢也分?”
“对,奴婢参与分田。”
作为一个深受人人平等思想熏陶的穿越者,曹恪对那些大户人家的奴婢是充满同情的,自然要为他们谋取利益。
其实给奴婢分田,是北魏和北齐两朝均田制的内容,不过分的田很少,每三人才分一亩。
在北魏和北齐两朝,不光奴婢可分田,就连耕牛也可分。每头牛据说可得口分田六十亩。
到了隋朝,杨广直接废除了给奴婢和耕牛分田的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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