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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论人第一印象的重要性(第 1/4 页)

    “怎么了无忧?”林云朗追上前问她。

    祝无忧瞬间泪流满面,情绪激动地哭了起来。

    “你这是怎么了?”林云朗故意开她玩笑,“女人果然是水做的吗?怎么说哭就哭了?要不然我将肩膀借你靠一靠?”

    祝无忧极为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小声呜咽道:“对不起。”

    林云朗追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认识那人?当然,你要不想说的话也可以不说。”

    祝无忧吸了吸鼻子,开口:“刚才我看到我妈了。”

    林云朗一惊:“什么?你不是说你妈她已经失踪了吗?你确定没有看错?”

    “嗯,我真的看见她了。”祝无忧点头如捣蒜。

    “你怎么不早说?走,我们开车去追她。”林云朗拽起祝无忧的手就往停车的方向走去。

    祝无忧用力抽回自己的手,苦笑道:“不。当初是她不要我的,就算我现在追过去又有什么意思呢?现在的我早就过了找妈的年纪了。”

    “或许你妈她当初也是另有苦衷呢?”林云朗安慰她。

    “不管她有没有苦衷,我只知道从小到大她一直都把我当成她的包袱,她好不容易甩掉我这个累赘,我就不再厚着脸皮贴上去了。看她开着跑车,穿着华丽,想必这些年她过得不错。”

    林云朗劝道:“可是有些事情你不当面问清楚,你心里的这个结就永远解不开。”

    祝无忧叹了一口气,强颜欢笑道:“以后不想了。知道她还活在这个世上这就够了。”

    “无忧…”

    “别再说了,毅哥哥,我知道你是出于一番好意。不过,对我来说这件事已经翻篇了。”祝无忧的脸上露出了一丝释然的笑容,“这些年,我一个过得不也挺好。”

    林云朗拍了拍她的肩膀,像是安慰又像是鼓励:“好,你决定了就好。”

    不得不说,林云朗这个人真的很有绅士风度,他给人的感觉永远是如沐春风。这么多年过去了,祝无忧能再遇到他,是缘分,也是幸运。

    缘分这个东西,有时候真的很奇妙。没有缘分的两个人,即使在同一个城市也是很难再遇到的。而有缘之人呢,兜兜转转最终还是会碰到一起的。

    晋城一个高档的酒会上,华丽的水晶灯耀眼夺目,华光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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