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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4章 贱籍(第 3/3 页)

    而这些人都属于贱籍,虽然主人不能随意打杀,但同样的也没有工资这类的报酬。

    李跃想着想着突然也想到自己家里不也有个昆仑奴吗。

    一开始李跃还表示有钱人总是要追求消费的,只是各个时期流行元素不同罢了。

    比如战国时期大人物好养门客,魏晋风度好清谈、五石散,后世中东土豪好养狮子老虎等。

    大唐国力强盛,人民富足,贸易发达,各国商人云集长安,必然会带有随行的奴隶,或者专门带着奴隶来贩卖的,而唐朝是允许奴隶买卖、赠与的,东南亚或者非洲的奴隶身强体壮,又好用,还是进口货,必定价钱不菲,这不正是达官贵人所追的东西。

    更何况唐朝皇族出身关陇贵族,有少数民族血统,唐朝对外极其开放,而且民风尚武,养个“昆仑奴”啊,“新罗婢”啊完全符合社会审美。

    “还有什么你知道的,接着说下去。”李跃戳了戳一旁的程处默。

    身边正在发呆的程处默回过神来,一看能给李跃上课也是连忙讲了起来?

    “大唐把人划分为“良人”与“贱人”。奴婢是地位最低的“贱民”。奴婢按照隶属关系可分为官属奴婢和私属奴婢。

    奴婢的地位也极其卑贱,可以是生产工具、士兵、奴仆或者是供人玩狎的玩物,没有人身自由,被主人当作是财产随意买卖、馈赠。“

    “所谓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奴婢有价”可由主人随便买卖,一切依照“奴法”,合由主处分。”

    “而且在刑罚方面,“良”、“贱”的待遇是不平等的。一般来说,“良人”侵犯“贱人”,其处分较之常人要减轻。

    “贱人”侵犯“良人”,其处分则较之常人要加重。《唐律》明文规定诸犯死罪非十恶,如果是奴婢杀主,却视为“十恶”之一的“大逆”,即使得逢大赦,也不在赦限。如果出了事,良人与奴婢有很大不同。如同一杀伤罪,主人不经官府而擅杀奴婢只杖一百,杀无罪的奴婢只徒一年,如奴婢有罪,主人请于官而后杀之者,即为无罪;而奴婢虽过失杀主者也有处绞刑。奴婢杀死良人固然要处死,就是殴打良人者,也要加“凡人”一等处刑。”

    “跃子,你也别太在意这些,他们以前祖上也不是什么好人,没必要为了这个事情浪费你的时间。”程处默难得在一旁劝解了下李跃一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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