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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一章 初见盗猎者踪迹(第 4/4 页)

    常宁口中的土枪就是私人制造的猎枪,想到盗猎团伙也不是所有人都有钱装备自动步枪,带上自制的猎枪也说得过去。

    听枪声,盗猎者距离自己休息的地方不远。常宁赶紧熄灭火堆,向着枪声的方向快速潜行过去。

    既然碰上了,作为军人自然是不能充耳不闻当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赶路的途中,陆陆续续又有几声枪响传来。

    常宁不由得加快了速度,他害怕慢了抓不住盗猎者。

    至于说危险,当兵打仗天经地义,而且他做的还是特种兵,本来就是一个在刀尖上跳舞的职业。

    要是害怕危险不去做,那还当什么兵,赶紧趁早退役还能留下个好名声。

    如果因为贪生怕死被部队给退了,到地方上都不好做人。

    常宁的速度已经非常快了,可当他赶到现场时,留给他的只有满地狼籍。

    几头藏羚羊的尸体散乱的摆在地上,身上的皮已经被人给剥了,露出粉嫩嫩的肌肉组织。

    远处开始有不知名的动物的吼叫声传来,而且声音越来越近,惨绿色的眼眸在黑夜里若隐若现。

    显然现场浓重的血腥味将这片土地上的猎食者给引来了。

    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常宁顺着盗猎者留下来的车辙印追了上去。

    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犯罪分子肆无忌惮的犯罪而没有作为,高中队给他武器也许就有这方面的意思。

    天可怜见,高中队给常宁手枪完全是为了让他防身的。

    结果常宁理解错了,发现盗猎者的踪迹,一个人兴冲冲的追了上去。

    当然,常宁也不是个莽撞人,从枪声上判断,这伙盗猎者手中就只有土枪。

    这种枪不能连发,上弹也麻烦,他依靠手枪完全可以做到火力压制。

    身怀利刃,杀心自起。

    手里有了什么好用的东西,大家总会想着试试手感。常宁现在一身杀敌本领,还没见过血,自然也想试试。

    在军营,大家都一样,他也没什么特别的。但到了外面碰到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自然是要试试自己的本事了。

    面对持枪的盗猎者,常宁杀了他们算不上违反军纪。

    而且正面冲突,不是敌死就是我亡,面对这种局面常宁也不可能因为顾虑军纪就放弃击毙这伙犯罪分子。

    常宁离去不久,藏铃羊的尸体就被一群肉食动物给围住了,这是一场对于它们来说的饕餮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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