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出淤泥而不染,何其难也(第 3/4 页)
而这些人里,感受最深的是于毅,于爱莲,他其实就是卫道者,真正的君子,于爱莲出身贫困之家,母亲纺纱供他念书,由于天资聪颖,进入了白鹿书院,求学八年一朝高中,骏马得骑,跨马游街,状元郎。
人生得意,不过如此,进入官场,开始被送入翰林院,那里是储相之所,主要负责协管工部账目核查,开始工部大佬是白鹿书院的前辈,前辈人很不错,对于毅多有照顾,帮助于毅引荐同僚,对工作上也多有指导。
私下里二人还在诗词一道互相探讨,彼此之间互为知己,工部大佬甚至与你以小友相称。
于毅结婚很早,十五岁取了村里隔壁养蚕家的女儿,夫妻关系很好,相互扶持,后来于毅高中状元,在京城被赏了一个小院子,就把家里的人带来了京城,第一方便照顾老母,第二夫妻也能多一份温存。
结果进了京城,一家三口光靠于毅的俸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而且一些朝廷大员之间的迎来送往,也花费颇多,因此一家人一个月甚至都吃不了几回肉。
不过日子也算不错,这要是在山村,这小日子也就是不错了,大家都差不多,也就不存在攀比,与不平衡。
不过于毅不贪污,不受贿,俸禄本就不够花,一家人还要靠母亲与妻子纺纱卖钱贴补家用。
可是人在官场,总有一些场合是避免不了的,那是一直照顾你的工部大佬过寿,大佬特地嘱咐让于毅带上夫人一起参加。
于毅传了一件很普通的儒衫,而妻子翻墙倒柜终于找到了一个不带补丁的衣服,不过也因为洗的太多,有些发白。
就这样二人到了宴会场,看着被人送的贵重礼品,于毅掏出来的是一副自己写的贺寿礼,上书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当于毅把贺礼送上,周围人都投来了异样的目光,于毅还行,可是妻子有些受不得,站在那里浑身难受。
你轻轻握了握妻子的手,带着她进了会场。
会场布置很豪华,工部大佬这时看到你来了乐呵呵的迎上来道:“大家快看状元郎来了。”
你被大佬拉走,你的妻子也被大佬的妻子拉走,在女人堆里。
你在一群人中间,由于你的才华,你显得很从容,腹有诗书气自华,你站在那里看着别人身上的绫罗绸缎丝毫不羡慕,而任何人都没有小觑你样子。
可是你一回头,就看到了自己的糟糠之妻在一群穿着华丽的妇人中,就如一个小鹌鹑一般缩着脑袋,无助且彷徨,夫人们讨论着城里谁家的首饰好,谁家的衣服好看,而你妻子却一句话插不上,同时身上那件穿的发白的衣服,是如此扎样。
这时来了一个干粗活的婆子,就连她身上的衣服都比自己妻子身上的衣服华丽。
这一刻你仿佛能理解妻子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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