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都对上了(第 2/3 页)
接着他输入了一个自己永远都不会忘记的电话号码:“喂,我是濮立诚,我要撤了。”
……
我和黎梦离开了濮立诚的公司,坐进警车,准备回去调查濮立诚给我们提供的五年前的合同之类。
黎梦坐进警车的副驾驶,有些不解地问我:“濮立诚知道的明显不止这些,他一定知道五年前那起案件的内幕,为什么不继续调查下去呢?把他带回刑警队的审讯室,即便只有四十八小时,我们也能得到更多的线索。”
“小梦,我们的目的是从五年前的意外车祸案件中,找到和这起连环杀人案的相关线索,而不是要对五年前的那起案件进行翻案,因为我们没有证据。”我沉声说了一句,缓缓发动了汽车。
紧接着,我又补充了一句:“但我相信,只要咱们破了这起连环杀人案,就有证据了。”
“那咱们就这么放过濮立诚了?”黎梦淡淡说道。
她非常明白我们此行的目的,也认可我的道理,只是觉得我们还能从濮立诚的身上挖出更多的线索。
“不,派人盯着他,密切监视他。今天我们的敲山震虎已经奏效了,接下来他一定会有大动作。”我淡淡地说道。
返回了宁州市公安局,我们立刻对这次带回来的资料进行了仔细调查。
资料非常完整,从五年前的那次合作开始,一直到合作结束,任何一个细节,哪怕任何一版合同,甚至任何一次交谈,都有详细的记录。
宋思蒙的公司是纺织品制造公司,栗雪珍的公司是洗浴中心公司。
纺织品制造公司的产品,需要卖给洗浴中心公司,所以,栗雪珍是甲方,是买家,而宋思蒙是乙方,是卖家。
五年前,是这两家公司进行合作的一个关键节点,这代表着,两家公司未来能否继续进行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
那时候,宋思蒙刚刚进入职场不久,因为她的学历和能力深受上司的欣赏,上司也有意提拔她。所以,那次商业合作的过程中,初入职场的宋思蒙就跟着时任营销总监进行各种商务合作与谈判。
宋思蒙也是和栗雪珍接触比较久的人,理论上来说,栗雪珍是宋思蒙职场生涯的第一个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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