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九之一(第 3/3 页)
嫁给一个老实的庄稼汉子,看着他第一次身披戎装,上阵杀敌,不畏死,实打实地拿到了军功,女子的心里其实很自豪。他不是圣人,他也会犯错,而且犯了很严重的错,但是哪怕所有人都会因此谩骂他,不原谅他,可自己却不会对他有丝毫埋怨。因为一辈子不曾视金银为珍宝的老实男子,第一次也是这辈子唯一一次伸手朝别人要银子,就是为了给她买一份像样的首饰衣服,然后在朔方城内买一间还算看的过眼的屋舍,让她回到娘家时更有底气一些,自己的男人没给她丢人。不过他却拿了他不该拿的银子,军法面前哪有什么不知者不罪呢,但自己还是不会埋怨他一句,他仍是那个让自己引以为傲的丈夫,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原本盆中平静的水面,忽然溅起水花,荡起涟漪。
张麟轩很识趣地走开了,刚离开屋子不远,女子忽然说了一句,公子要的东西在城内那间当铺存着。
张麟轩不曾转身,淡淡道:“知道了。”
张麟轩走向那群孩子之中,不由分说地将扯住那个年龄最大的孩子的衣领,手中有分寸地给打了一顿,然后给挂在了书上,仰着头,淡淡道:“从今儿起,给小爷我滚到北境边军,想找回今天的场子,可以!只要你有本事活着回来,到时候就算让我站着给你打一顿都可以。”
说完,张麟轩转身就走,也不管那个树梢上的小子是如何恶狠狠地盯着自己。
一个七八岁大的孩子,从张麟轩打人开始,便一直跟在他身后,张麟轩不禁转过身,问道:“臭小子,你跟着我干嘛?”
“你是镇北王府七公子吧?”
“嗯,怎么了。”
小孩子接下来的回答,让张麟轩有些苦笑不得,“那你缺不缺狗腿子啊,跟着你能吃香的喝辣的那种?”
张麟轩狠狠弹了这个臭小子一个脑瓜崩,“滚蛋。”
本命吴用的臭小子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立马跑开了,跑到远处,他认为安全的地方,又不由得朝着张麟轩做了个鬼脸,拿屁股对着他极为放肆地晃了晃。
张麟轩站在原地,眯眼笑着。
臭小子预感大事不好,匆忙逃窜。
张麟轩站在原地,喃喃自语,“九之一,王氏遗孀。一张名单,让人占尽先手,正所谓,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平白无故,受人恩惠,可不是什么好事,毕竟天上可历来没有什么掉馅饼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