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 2/4 页)
所有人的表情都在明明白白的警告她,别惹事,这就是最好的结局,只有承认与王富贵处对象,她与王富贵合谋陷害何曼姝的罪行才有可能被遮掩过去,否则,大家可没闲工夫饿着肚子再陪着她演戏。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李玉芳瞬间蔫了。
处对象就处对象吧,又不是要跟王富贵那个丑鬼结婚,反正是应付今天这场合,为了命,大不了就吃下这个哑巴亏,可李玉芳实在是不甘心,不甘心的她更恨何曼姝了。
充满嫉妒心的她好想划花何曼姝那张脸。
“所以说,你与李知青是处对象关系?
因不满李知青无故与你分手,你才陷害对方的?
是这样吗?
王富贵!”
听完王富贵瞎编的脱罪理由,王志国非常的满意。
而这,也正是他想要的结果。
欺负了他们王家村的闺女,就算不能让公安局枪毙,但犯了罪的当事人也得付出代价,不是喜欢陷害女孩子的清白吗,那你就自食其果吧。
“是,就是这个样子的,我实在是舍不得李知青,所以刚刚才故意那样说,书记,看在我真的喜欢李知青的份上,你就饶我这不懂事的一次。”
王富贵也是个顺杆往上爬的人,为了娶到媳妇,他算是豁出去了。
王富贵换了新供词,那也得看李玉芳认不认。
看了一眼生无可恋的李玉芳,王志国终于舒了一口气,“李知青,王富贵说的是事实吗?
你真的与王富贵在处对象?
真的在闹别扭?”
当然不是!
李玉芳非常想大声的反驳,可看着大队干部的神色,再看着知青们的表情,她知道,这盆脏水她今天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因为不认的话她与王富贵就会被送到县公安局,他们合谋陷害何曼姝的阴谋就一定会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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