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 2/4 页)
知青上山下乡是响应主席的号召,是大势所趋,不能被破坏。
不能破坏大势,那李玉芳就不能按谋害何曼姝的罪名来论处,可要单独把王富贵送到县公安局,这也不行,毕竟王富贵可是当着所有社员的面交代清楚了李玉芳是如何与他合谋陷害何曼姝的前因后果。
甚至从供词上看,李玉芳才是真正的主谋,王富贵只是从犯。
共同犯事,有罪,要么两人都有罪,无罪,那就全都无罪,想明白这一点,王志国与其他大队干部的脸色就跟踩到了狗屎一样难看。
人难做,屎难吃,大队干部也有大队干部的难处。
在这一刻,大队干部们恨透了李玉芳与王富贵,尤其恨李玉芳,要不是对方有个知青的身份,像这种胆敢谋害大队社员的人一定会受到严惩。
该枪毙就枪毙,绝不姑息。
可惜,人家有护身符。
“姝丫头啊,你看...这事咱们能不能...”尬尴地搓着粗黑的大手,王志国只能硬着头皮站在了当事人何曼姝的身前,可看着何曼姝那双能倒映出自己身影的清澈大眼,剩下的话他实在是说不出口。
他总不能不管不顾就明说:闺女,这李玉芳的知青身份会牵扯到国家政策,为了国家的大势所趋,为了不给咱们大队招惹麻烦,你看能不能不把人送到县公安局!
不把人送到县公安局,就是不打算治李玉芳与王富贵的罪。
坏人犯了罪反而被包庇,这不是纵容犯罪吗!
大半辈子都是正直之人的王志国说不出让良心不安的话,可不明说,又怎么保下李玉芳,众目睽睽之下,他这个大队书记要是不能给何曼姝这个当事人一个交代,以后,他怎么服众,怎么管理大队几百号社员。
在这一刻,王志国是进退两难。
草,这都他妈什么事啊,王富贵这个混蛋与李玉芳犯事,反而要他这个书记擦屁股,想想都怄得吐血,等着,等解决完这事,看他怎么收拾这两人。
咬着后槽牙,王志国恨得牙根都痒痒了。
其实在江胜开口的瞬间,何曼姝就明白了对方想要表达什么,在大环境的影响下,她明白大队干部最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第 2/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