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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九十四章(第 1/3 页)

    马锦魁在办公室里一直坐到天亮,他给冈司的那四名手下安排在了市中心医院最好的病房里,花多少钱对于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一定要赢得这一场战争,这一场战争他如果赢了,马帮的实力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进而就有可能一举壮大下去,把斧头帮和光头党给吞并了。

    实际上不光林昆有统一南城区的野心,马锦魁也有,除了马锦魁之外,斧头帮的老大李富和光头党的老大张磊,他们哪个没有这个野心?只不过平常大家都习惯相安无事,你赚的你钱,我赚我的钱,大家伙实力都差不多,谁也不当出头鸟第一个站出来挑事,除非哪一方的实力突然强大起来,强大到占绝对优势的地步,否则没有人愿意冒险当出头鸟。

    不光是南城区,也包括整个中港市,甚至全华夏各地的黑道帮派都一样,平常看似平静的地下世界,实际上往往埋藏了这座城市里最大的野心。

    帮派之间的斗争不打响则已,一旦打响了那绝对是一片腥风血雨的浩劫。

    马锦魁在他的办公室里吃过了午饭,叫上了秘书陪他出去,他的秘书叫胡欢,胡欢在中港市的道上绝对算得上是狠人一枚,当大哥的身边往往都有一条恶犬,过去被林昆灭了的疯彪有‘豺狼虎豹’四条恶犬,而马锦魁只有胡欢这一条恶犬,胡欢平时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马锦魁把他隐藏的很好,偶尔出一下面,必定会替马锦魁摆平大事。

    有好事的人曾拿胡欢和疯彪手下的四条恶犬比较,得出的结论是,马锦魁的这一条恶犬,比疯彪的四条恶犬加到一起还要‘恶’,具体恶到什么程度还不好说。

    马锦魁平常外出,只会带普通的小弟,一般会带五到十人,除非遇到了大事,才会把胡欢给叫出来带在身边。

    胡欢今年三十多岁,也就一米七的个头,凹眼鹰鼻,相貌凶狠,皮肤天然的古铜色,身材算不上有多健壮,但会给人一股很有爆炸性的感觉。

    胡欢的过去是一个迷,有说他是和尚出身,受不了寺院的清规戒律,从佛门中叛逃了出来,做了一个恶贯满盈的花和尚,但却从未见过他的头顶上有戒疤;也有说他的过去是一个道士,同样是无法一心念善,被逐出了道门,凭借着手上的功夫,在这花花世界里打出了一番天地。

    当然,关于胡欢的过去说法还有很多,也有说他过去是杀手的,也有说是军人出身的,也有说他的过去是一名跨国归来的顶尖雇佣兵……

    不论哪一种说法,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只是越来越让人觉得他神秘,越神秘就越可怕,中港市道上的这些大佬们都对其讳莫如深,也正因为有胡欢的存在,正常的情况下,这些大佬们都不愿意得罪马锦魁。

    别人不敢得罪那是别人的事,林昆才不惯他那毛病呢,换句话说,你马锦魁的恶犬再牛x,跟我林昆有一毛钱的关系啊,老子根本就不认识他!

    再说了,咱们林大兵王的三观很明确,平常的自己稍微受点气不算啥,就当做是遇到傻缺了,关键有人要是敢打自己老婆孩子的主意,那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他,死定了!

    马锦魁带着胡欢坐进了他的那辆s级的奔驰车里,胡欢开车,马锦魁坐在后面,这一次出行只有他们两个人,马帮里看到的人都知道,大哥这是要带着欢哥去办大事了,隐隐的一阵凉飕飕的气息浸入了每个人的心里。

    车子停在了张磊的私人会所门口,胡欢下车开门,马锦魁锃亮的皮鞋落地,此时阳光鼎盛,照在这两人的身上,可不知为何却一点暖意也没有。

    张磊的私人会所门口站着两个把门的小弟,这两个小弟都是跟着张磊有些年的,他们认得马锦魁,知道这是马帮的大哥,至于马锦魁身边的胡欢,这两个小弟虽然没有见过,但通过道上的传闻以及胡欢身上的气势也猜的差不多。

    这两个小弟全都一脸的警惕如临大敌,看着马锦魁问:“马老大,有什么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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