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你要求的不叫插图,叫连环画!(第 4/4 页)
“我不看好你,根据你的要求,那个东西不叫插图,应该叫连环画······”对着得寸进尺的自来也,夏目友人翻了翻白眼说道。
插画与连环画的区别,应该没有人不知道吧?
两者之间工作量不知道翻了多少倍,硬要对比的话,自来也这种行为,相当于明明点的是一片菜叶子,却硬要夏目友人上一整颗卷心菜。
这样过分了!
但做人要学会换个角度看问题,唯物辩证法的对立与统一规律告诉我们,矛盾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换的。
既然自来也提了那么多要求,干脆直接将书改编成本子也未尝不可。
亲热天堂可是个大ip,自带巨大流量,负责由它改编而来的本子,应该也能成为一款热销读物。
不过这就不仅是插画的事了,相关的商业合同,夏目友人又和自来也进行了一番密切的交谈。
并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自来也先生必须继续磨砺自身写作技巧,作品未打磨完美之时,不可擅自单独出道。
二、不可借取材之名,行偷窥之举(至少有夏目友人女性亲属时,自来也必须自觉回避)。
三、对于画作如有意见,最多改三版(再多得加钱)。
四、还没想好,以后慢慢加。
总之两人达成了友好的协议,是一起合作共赢的典范。
夏目友人也是比较开心,也许在这个火影世界里,他能圆前世的梦想之一,有幸成为一名漫画家。
虽然不是全年龄段的那种。
虽然最后署的只是笔名,真实身份永远不公开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