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怪人!怪事!采矿权!(第 2/3 页)
黄老九将事情经过告诉了总镖头,并表示自己会多走几趟镖,用赚来的钱还给他。
总镖头当场就给他跪下了,道:“大爷,您行行好,放过我吧,这里有五百两银子,您拿着,损失的几千两和这五百两,算是我报答您的救命之恩。中原镖局这浅水难养蛟龙,求您快点走吧。”
黄老九没要钱,穿着一条内裤就走了。
这个时候,他遇到了灵秀山庄薛武,黄老九见他衣着华贵,便过去借钱,说是要还给总镖头,并把事情经过和薛武庄主说了一遍。
薛武觉得这人十分有趣,便把钱借给了他,从那以后,黄老九便留在了灵秀山庄,打工还债。
黄老九,他,就是这么一个怪人,可这位怪人,在灵秀山庄庄主夫人进门的第一天,就觉得夫人有点说不出来的怪异,具体是因为什么,黄老九并不清楚,就是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
不过,黄老九也不在乎,他现在就是一门心思的多干点活,好早点把债务还清了。
次日。
灵秀山庄玉矿上的李管事前来庄内向薛武禀报,说是庐州郭家的玉矿打算出售,问庄主薛武要不要买过来。
灵秀山庄的玉矿,严格来说并不是自己家的,而是属于东川朝朝廷的。
只不过,灵秀山庄当年承包了玉矿采矿权而已,每年都要支付东川朝朝廷一定的费用。
采矿权,又称“矿产使用权”,是指采矿商户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东川朝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东川朝《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东川朝朝廷保护合法的采矿权不受侵犯;任何经营商户和个人不得进入他人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商户矿区范围内采矿
而庐州郭家亦是如此,而这种开采权,武侠系统内是可以私下买卖的。鉴于矿产资源及矿区的特殊性质和重要地位,采矿权不可避免折射出鲜明的朝廷色彩。但浓厚的朝廷色彩掩盖不了采矿权作为一种民事财产权的本质,采矿权作为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具有诸多用益物权的属性,基于上述如此东川朝朝廷也是常年默许采矿权可以私下买卖的。
恰巧在这个时候,系统发布了签到任务,让薛武前往庐州签到。
待禀李管事报事情后,他当即决定,前往庐州郭家,商讨购买玉矿一事,并同时完成系统发布的签到任务。
临别前,房慧敏依依不舍的送到门口,千叮咛,万嘱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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