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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四十章 天才美少女作家大凤的一天(第 1/4 页)

    从早上睡醒开始,爬起床,一直到吃过早餐。尽管已经照过镜子了,知道自己形象如何。一头红色长发依旧没有好好梳理,然后扎成双马尾,凌乱不堪像是鸡窝一般。虽然是好好刷牙、洗脸了,不过纯粹是习惯使然罢了。棉布睡衣还穿在身上,脚上还穿着拖鞋,反正不用上班,也懒得出门,差不多就好了。送走了大家,大凤站在玄关合上了门。

    抓着头发,脚都舍不得抬高一些。像是懒婆子,大凤回到自己的房间,然后坐到书桌边,从笔筒拿了一支笔。

    “她眺望着重叠的群山,走进了原始森林,深邃幽谷的秋色映入眼中……”

    平时就喜欢写一点东西,心血来潮拿去投稿。没有想到居然通过了,还得到了稿费,成为一个作家是大凤自己完全想不到的事情……倒是不能说作家,只是写一点小说罢了,难登大雅之堂。不是讽刺社会黑暗的杂文,没有慷慨激昂的文字,只有无病呻吟,只有情情爱爱。在她的心目中,也就是小小写手罢了。当然了,大家平时叫老师、大文豪、天才美少女作家,还是很喜欢就是了。

    “沿着南城的溪谷下了山,走过叫做苏桥的村庄,她站在山麓……”

    大凤写得飞快,倒不是因为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主要是她在赶文,所以想到什么就写什么,而不是慢慢咬文嚼字。不是连载,其实不需要那么着急,然而已经答应了编辑,新书会在月底交上去。老实说,还有相当一部分原因,原本得了稿费不知道珍惜,每天吃吃吃,到处玩玩玩,已经没有多少钱了。没有办法,必须好好努力了。

    “杉树亭亭如盖,双手撑着背后的岩石上,她向后仰着身子,望着树梢。暗绿的叶子遮蔽了苍穹,四周显得深沉而静谧……”

    很快写完了一页,大凤靠在椅背上,双手十指反扣着伸直,舒展着身体。紧接着她看了眼放在书桌大大台灯旁边的闹钟,心想,仅仅是过去了那么一点时间,自己已经写了那么多字了,真是太佩服自己了。既然如此,必须好好犒劳一下了,劳逸结合嘛。

    想到这里,大凤顿时离开房间进了厨房。翻箱倒柜了好一会儿,找了许多羊羹和麻薯装在一个糖果盘里面。

    她重新回到房间,回到书桌边把糖果盘放下。写一行字,吃一口羊羹。再写一行字,吃一口麻薯。食物的残渣掉在手稿上面,不能继续写了,于是一口气吹掉。顿了顿,不能三心二意。点心实在太美味了,果然还是吃完了再写吧,不着急那么一点时间。

    嚼嚼嚼,大凤的脸蛋可爱地鼓起来。嚼嚼嚼,有点无聊,她突然想到昨天去了市区,买了好几本杂志回来。顺手拿了一本杂志,先看看封面。十大潮流趋势。秋冬最简单的时髦方法。不用露脚踝,这五种方案就能显瘦又保暖。从大银幕到小荧幕,她们的演技始终闪光……真是不爽,没有注意,买到过季杂志了,现在已经不是冬天了。

    再随意翻开一页,只见一个大美女穿着华丽的红色礼服,握着酒杯叉腰站立。不知道是不是舰娘,反正漂亮又优雅。只要新书写完了,拿到了稿费,这么一身礼服小意思了。就是不知道自己穿那么一身礼服怎么样,会不会很漂亮。唔,想一想,礼服太考验身材了,自己的身材还差一点,也不是很丰满,大概不好看。老大不爽,自己还是不看这本比较好。

    重新换了一本杂志,这本有意思多了,介绍了好多美食。只是还没有看几页,大凤发现自己已经把点心都吃完了。蜷缩着腿坐在椅子上,她望着窗外明媚的天空,摇头晃脑一下,她又跑去厨房拿了好几个香梨,还有一大杯牛奶,再来几块点心。

    反正是舰娘,不用担心长胖,就算是赤城以前那么吃都没有胖,自己只是小意思啦。不过吃完了这一些,必须动笔了,不能再拖下去了。

    不久后,大凤终于吃完东西了。她还是没有拿起笔,因为她又看到了一本书,那是他憧憬的作者的大作。虽然有很多读者来信说文笔很好,其实最开始写的时候都是模仿别人的风格,尽管到现在渐渐有了自己的风格。

    只看一章,大凤想,不能忘记了那优美的文字,最近都写得太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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