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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雏鸟大英雄(上)(第 3/4 页)

    “500万美金。”

    席勒直接把那个笔记本扔到了斯塔克面前,斯塔克拿起打火机,点燃了它,他低声咒骂道:“我怎么会信了一个该死的吸血鬼医生的邪?”

    “时候不早了,你该回去了,和佩珀小姐的争吵,不是你躲在外面就能解决的。”席勒说。

    斯塔克显然一点儿都不想走,他说:“那个蜘蛛小子都可以住在你这里,我为什么不行?我甚至不嫌弃你这破落的地方,你也有幸可以给天才的斯塔克做一顿早餐。”

    “是啊,然后佩珀小姐一个人在斯塔克大厦里加班,员工们早就走了,那幢大厦又黑又冷……哦,贾维斯或许会陪着她,我听说贾维斯也有了感情,或许他比你更能理解佩珀小姐的失落。”

    斯塔克立马就坐不住了,他噌的一下从椅子上跳起来,然后披上外套说:“我才不会和自己的智能管家争风吃醋,绝不会。”

    席勒帮他打开诊所的门说:“是的,当然,当然,上帝保佑贾维斯。”

    斯塔克离开诊所之后,他的心情相当不好,各种思绪在他的脑子里一团乱麻。

    他早就接受了天才都是孤独的这个事实,他的大半人生也都是这么走过来的,他一直觉得自己活的很好,富有、聪明、有足够的资本去实现人生价值,过剩的责任感也不会让他感觉到苦恼,可他从没像今天一样,感觉自己如此需要人陪伴。

    他罕见的没有叫来战甲,甚至连手机也关机了,他慢慢走过那条街,来到破旧的公交站牌下,最后一班巴士的司机身上带着一股浓重的烟味儿,熏的斯塔克很不舒服,但他还是走了上去,找了个位置坐下。

    感谢席勒的赫赫凶名,附近的街区没什么人敢来胡混,斯塔克安全的搭乘巴士离开了地狱厨房,在纽约的大街上,他拦下一辆的士,坐了进去。

    “斯塔克大厦。”斯塔克说。

    司机从后视镜里瞥了他一眼,他没看出来这就是斯塔克集团的主人,毕竟斯塔克上电视的时候,都是神采奕奕的,而现在,他更像个中年失意的丧家之犬。

    的士载着斯塔克在纽约冰冷的霓虹中穿梭,街景在视线内飞快的倒退,的士上播放的爵士音乐和纽约的深秋很配,斯塔克坐在后座上,双手撑在膝盖上,捂住脸。

    他在心里想,好吧,好吧,我就是一个这样脆弱的小男孩,根本不是什么大英雄,我现在就是想见到佩珀,然后给她一个拥抱,让拯救世界见鬼去吧。

    斯塔克从来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幼稚,他更愿意把它称之为童真,独属于天才的童真。

    可不得不承认,每个人的生命中,总得有一个人,扮演这样一个角色,像一只归巢的鹰一样,把雏鸟们庇护在羽翼下。

    佩珀只是一个普通人,并非什么雄鹰和猛禽,但当斯塔克这只嗷嗷待哺的雏鸟感觉到冷的时候,他还是依然想往她的羽毛底下钻。

    下了车,斯塔克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向楼里飞奔过去,他知道顶楼的办公室一定还亮着灯,佩珀每次都会在那里工作到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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