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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75章(第 1/4 页)

    宋宴淮是一个打定主意就去做的人。

    所以他决定去西域之后,立刻就出发了,临走前,他还特意旁敲侧击,希望能从小将这边打听出叶千栀去了西域哪个地方。

    可惜,忙活了半天,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

    小将不是叶千栀的心腹,自然是无法知道叶千栀接下来的行动。

    而知道叶千栀所有行动的周玉尧和覃今对宋宴淮有敌意,他们可没有忘了这位是谁,没有找他麻烦是他们最近没时间,不然宋宴淮刚刚到这里,怕是就被麒麟的人给虐了。

    不知道叶千栀去了哪里,西域地域广,宋宴淮就只能拿着西域的地图,暗自琢磨。

    他不知道谢家军接下来的行军计划,但是他能够以一己之力掌控大盛朝廷,还能让朝廷的臣子和皇室宗亲都对他俯首帖耳,就足以说明他的能力,换了一个地方,面对不熟悉的事物,他也能很快地就找出了问题,从而进行精准的预判。

    叶千栀的性子,宋宴淮是非常了解的,她的能力,宋宴淮也略知一二,他所认识的叶千栀,那是有勇有谋,擅长心理战,虽说她战场上的功绩,宋宴淮没有亲眼所见,但是从天圣的将士们说起她就一脸崇拜和天圣太子爷对她无条件信任就能窥探出一点点内幕。

    她绝对是靠着自己的能力,一步步走到今天的位置。

    一个有勇有谋的将军,是不会做无用功的。

    宋宴淮根据自己掌握的一点点消息,一点点地推敲,最后把目光落在了离天圣不远的北阳山。

    北阳山是天圣和西域不少小国的交界点,这个交界点非常不一般,属于西域最后的国家北滨国的管辖地带,这里素有塞上江南的美誉,可以说是北滨国的粮仓。

    北滨国的实力在西域诸国中属于第一,不仅仅是因为北滨国拥有北阳山这一大片的塞上江南,更重要的是,北滨国每一任的大王都非常负责任,兢兢业业地打理着北滨国的一切,为攻打天圣做准备。

    两年前天圣和西域的一战,北滨国虽然没有直接动手,但这不代表他们暗地里没有动作。

    据麒麟和谢家军所调查出的结果来看,那一场交战,北滨国在其中可出了不少力。

    想要一举拿下西域,就必须先挑一个硬石头啃。

    北滨国就是叶千栀和谢小将军挑中的石头。

    而北阳山则是叶千栀为自己挑选的战场。

    西域的人跟天圣的人样貌有些不同,他们的五官比天圣人的五官更立体,眼瞳的颜色也略微有点不太一样。

    身高方面也是如此,西域诸国的人或许是因为常年吃牛羊肉长大的,显得身宽体胖,而天圣人在他们面前就显得有些体弱了。

    想要完美假扮成西域人,对天圣这边的人而言是有一定难度,不过对叶千栀来说却不算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她可是拥有一手绝妙化妆技巧的人,当初她能够在莫龙军如鱼得水,生活了好几年都没有被人发现,就足以证明她的化妆技术有多高超了。

    她装起男人来无人看破,现在去了西域,她自然也不会有太大问题。

    北阳山山脉横贯塞上江南,位于北阳山山脚下的一座小城,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就有不少人在一家小店门口排起了长队。

    这是一家新开的吃食铺子,主要经营的食物有各种肉粥、各种美酒和菜肴。

    西域人常年吃烤肉,喝青稞酒,对于做菜,自然是没有天圣人那么擅长,哪怕是在拥有塞上江南美誉的北阳山,他们也没有学会如何制作美食。

    他们虽有没有这种技能,但是不代表他们的品味不好,这不,这家刚刚开的店铺,里面售卖的美食就让他们蜂拥而至,争先恐后地排起了长龙。

    “哎,你们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有人路过这里,看到这边的盛况,好奇问道:“天气这么冷,在被窝里缩着不好吗?在家里烤火不香吗?”

    “这里是有什么宝物,让你们不顾寒冷来这里排队?”

    “老兄,你是刚刚进城的吧?”有人回应道,对方点头了之后,他才继续说道:“难怪你不知道,这里新开了一家美食店铺,里面卖的食物非常好吃,我家小儿子最喜欢这家店铺的瘦肉粥和鸡肉粥,不早点来排队,等会儿人家卖完了,我回去没法交代。”

    别人家的店铺就怕没客人,可这家店铺倒好,每天每种的肉粥各自一桶,卖完了以后就没有了,任凭客人如何要求,店家都不会多煮。

    也因为数量有限,所以大家全都行动起来,就怕自己迟了一步,白白排了一早上的队。

    几人说话间,店铺打开门了,一个伙计拿着号码出来,按照他们排队的顺序,一个个地发号码。

    这样的流程,日日来这里排队买粥的顾客已经非常熟悉了,没有人发出异议,全都自觉地排好队,可以说非常乖顺了。

    刚刚进城来的男子看到这一幕,饶有兴致地站在了最后一排,看着这些平日里吆五喝六的大男人全都如同小鹌鹑一样,待在原地不敢动,就有些想笑。

    好在最后关头,他强行忍住了。

    等号码发完了,大家就按照叫号的方式购买自己需要的早点和一些小菜。

    东西全都是准备好的,有些人需要带走,有些人则是在店里吃,不管大家如何选择,都能在这里得到最好的招待。

    只不过他们要把粥带走,就得自带饭盒,店家不提供这个。

    一个早上,忙忙碌碌,粥铺里的伙计全都脚下带风,一个个忙得如同陀螺似的。

    好不容易送完了顾客,几人这才清闲了下来,掏出帕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

    “累坏了吧?”叶千栀从里面走出来,手里端着泡好的茶水,放在他们面前:“辛苦了。”

    “东家客气了,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几人一边回话,一边手脚麻利地端起了茶水,迫不及待喝了起来。

    叶千栀泡的茶水跟他们平日里喝的不一样,是药茶,叶千栀特意配出来给他们喝的。

    能来叶千栀身边的人,自然都是麒麟的人,他们对叶千栀这个将军本身就十分崇拜,现在能有机会跟在她身边出任务,大家全都兴奋得不行,更让他们高兴的是,叶千栀为人不仅和善,而且还十分擅长厨艺,他们可有口福了。

    “粥卖完了,我们准备准备,开始卖酒和一些下酒菜。”叶千栀看他们歇息过来了以后,连忙回了后厨忙活起来。

    粥铺是不卖午晚饭的,不是他们不想,而是叶千栀觉得太过于累人,所以取消了。

    对于叶千栀的决定,伙计们没有异议,全都按照她的吩咐行事。

    虽然他们不卖午晚饭,但是店铺的生意从早上开始一直到晚上都不错,顾客们络绎不绝地上门,都能从这里买到合心意的吃食。

    在粥铺对面是一家饭馆,他们开了十几年了,在城里算是有点名气,毕竟能够开这么久都不倒闭的店铺,本身就有可取之处。

    自从对面的粥铺开业了以后,他们的生意就开始惨淡,收入一天不如一天就算了,连他们自己都变成了对面粥铺的忠实顾客。

    “也不知道他们的下酒菜是怎么做的,这些卤味是香又好吃,让人馋得口水都要流出来。”饭馆的老板一手拿着卤鸡爪,一手拿着一个酒杯,喝了一口酒水,吃一口卤鸡爪,满足得不行。

    “他们家的卤味跟别人家的不一样,里面有香叶、茴香、陈皮、山奈......”饭馆老板的儿子吃着卤味,一点点分析里面用了什么香料:“还有好几种香料我尝不出来,应该就是他们卤味的秘方了。”

    “一天两天倒也还好,这长此以往,我们店铺怕是都开不下去了。”饭馆的老板娘忧心忡忡道:“这段时间我们的收入是一天比一天少,好在他们不卖午晚饭,不然怕是我们的生意更惨淡。”

    “你说,我们是不是需要想法办法,找找他们的麻烦?”

    “找他们麻烦?”饭馆老板冷哼一声,语气不太好道:“提醒你们一句,千万不要轻举妄动,你们难道没看到,他们店铺的生意非常好,顾客们更是五花八门,我们这边去找人麻烦,说不定扭头就有人来找我们麻烦。”

    “不至于吧?”饭馆的老板娘不太相信道:“我们悄悄进行也不行吗?”

    “怎么悄悄?”饭馆老板反问道:“你是不是想跟以前一样,买通那些地痞流氓去找茬,可你不看看,那些去粥铺关顾的顾客里面,地痞流氓也有不少,你说,你这头去闹事,被他们发现了,他们会不会出手相帮?”

    “他们不就是粥铺的顾客吗?也就是在粥铺买点吃的,不至于为了一口吃的,就跟我们作对吧?”

    “你不信?”饭馆老板看了自家妻子一眼,没好气道:“你要是不相信,大可去试一试,就知道我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被自家丈夫这么一通挤兑,饭馆老板娘气得不行,恨不得立刻就去对面的粥铺闹事,可当她走到门口,就看到城里白老爷家的管家正在粥铺买酒和卤味,登时脚步一顿,不敢再往前走了。

    要知道他们家的饭馆开了这么多年,都没有这样的贵人关顾,没想到对面的粥铺才刚刚开业二十来天,就能让白家的管家亲自光临,能不让她觉得惊奇么?

    也因为这个发现,让她不敢轻举妄动。

    跟老板娘一样,打算去找茬的人家不少,毕竟这座小城里居住的人就那么多,客流也就那么多,他们平日里互相争斗不说,对于那些跑来城里开铺子的人,也是使用了各种办法挤兑,希望能在他们还没有站住脚的时候就把人给赶走。

    他们早就习惯了这样的作风,一直以来也没有改变各自的风格,但是这一次,他们想要对这家新开的粥铺出手,还没有出手就先遇到了麻烦。

    城里不少富户都成为了粥铺的顾客,这让他们有点投鼠忌器。

    他们犹豫了一会儿,很快就坚定了主意。

    想要挽回客源,想要把这家粥铺给赶走,他们就得有所行动,不然等粥铺在城里立足了,他们再想要行动,那可就麻烦了。

    所以在粥铺开了不久,名声刚刚打开的时候,粥铺就来了一伙不速之客。

    他们不打人,就是把粥铺里的东西全都毁了,不管是用具还是吃食,他们全都狠狠摔在了地上,用尽全力。

    东西摔打完了,临走前,他们还放了一把火,打算把粥铺给烧了。

    谁能想到,他们刚刚摸出了火折子,刚刚点上了火,外面就有人冲了进来,把他们抓了一个正着。

    粥铺晚上是没有人在这里住的,但是不代表这里没有人守夜,更别说粥铺还是麒麟的人所开,他们早就隐藏在了粥铺的各个角落,一开始不出现,是得了叶千栀的吩咐,让他们先别动,看看对方想要做什么。

    毁坏食物和用具,用心险恶,但是报官也不会得到太大的处罚,顶多就是赔点银钱了事,但是纵火就不一般了。

    这年头大家住的房子都是木头建造的,一间屋子起了火,很容易就从一间屋子烧成一片,从一片烧成一大片。

    等到火势无法控制的时候,说不定他们的这座小城全都给烧没了。

    纵火,不管是在天圣、大盛、还是在西域,那都是非常严重的一件事,更别说,他们还抓了一个现行。

    扭头把人送了官,很快就喊了人来灭火。

    等这边的事情处理完,叶千栀身为粥铺的东家,也是受害者,便去府衙击鼓鸣冤。

    粥铺每天都准时开门,可今天太阳都出来了,粥铺门口排了不少人,但是粥铺的门却没有打开,粥铺的伙计也都没有出现。

    “都这个时辰了,怎么还不开门?我家小儿子可等着粥铺的粥呢!”人群里,有人看了看天边的太阳,焦急道。

    没有人回答他的话,大家一早来这里排队就是为了买到喜欢的肉粥,谁知道他们来得这么早,可粥铺却没有开门。

    “你们还不知道吧?”远远地,有个人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大声道:“粥铺昨儿晚上进了好几个贼人,他们把粥铺里面的食材全都毁了,锅碗瓢盆也全都被砸了,听说他们还想纵火,好在被半夜起来熬粥的伙计给看到了,抓了一个现行,现在粥铺的老板娘带着一群伙计去了府衙告状。”

    “什么?”人群中爆发出了热烈的讨论,大家都不在粥铺门口排队了,赶紧去找了相熟的人打听消息。

    对于这座平日里没发生过什么大事的小城来说,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让这座小城的百姓热烈讨论,更别说现在发生这种事情的人还是他们平日里经常关顾的粥铺了。

    很快粥铺发生的事情就传了出去。

    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不过短短一个上午,不说整座城的人,起码半座城的人都知道了有一家粥铺半夜遭了贼,贼人毁坏了食材和锅碗瓢盆不说,还想要纵火伤人。

    等叶千栀从衙门出来时,大家看向她的目光都不同了。

    叶千栀对人那些人释放出来的善意感到不解,等回到暂时落脚的院子后,叶千栀才招来了麒麟的人,问起了外面的情况。

    当麒麟的人一五一十把上午城里发生的事情告诉叶千栀时,叶千栀意外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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