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邻省蝗灾两月既至(第 3/4 页)
这秦风,给她的印象,可不怎么好。
她有记忆的,总共就见了三面。
一次是在自家的醇香楼。
醇香楼概不赊账,可秦风那次吃了饭不给钱,硬是要记账,掌柜的不同意,他就让衙役把掌柜的打了。
第二次是在胭脂阁门口。
胭脂阁是个窑子,可位置正好开在醇香楼附近。
苏锦从家中到醇香楼,必要经过。
那天秦风喝得大醉,从醇香楼出来,看见苏锦,惊艳不已,把她当成了胭脂阁的姑娘,硬要拉扯。
当时是夜里,周围人不多,秦风醉醺醺的站立不稳,苏锦找机会踹了他一脚,才得以脱身。
事后这秦风倒是没找苏锦的麻烦,却叫人把胭脂阁给拆了,估计是没记住苏锦的模样。
第三次是在衙门。
县官可是个不小的职位,在一个县里,那就是皇帝一般的存在,独揽方方面面各种大权。
苏锦那年要申请醇香楼扩建,必须从县官的手里,拿到许可。
她本来还担心秦风看见她能想起当年夜里被她踹过的事儿,结果去了衙门,只见了秦风一个背影。
当时的师爷就已经是甲午了,是甲午写的文书签的字,给苏锦许可的时候,还问苏锦要银子。
按照朝廷律法,这是索贿,苏锦是个正气的女子,不愿意做行贿这种事情,当即拒绝,要找秦风这个县官理论。
结果秦风直接在里面喊了嗓子许可的事儿他不负责,不办事儿就滚出去,办事儿就把银子交给师爷,就把她给打发了。
这三段回忆,想忘都难。
无论是哪段回忆,都跟苏锦今天听到的秦风对不上号。
秦风原本跟甲师爷,乡绅之流走得很近,贪得无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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