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灯光(第 2/4 页)
猥亵女婴的案件也很快在a市形成了讨论。其实这两年类似的案件层出不穷,但公众对此的警惕心却一直很低。这一方面是中国.性.教育没有从娃娃抓起的原因——大家不教育,也不防范。另一方面,也是对于案犯的惩处力度不够。
国外对于此类案犯的处罚有着相应的罪犯公示制度,犯过此类案件的人,会进入一个专门的系统之中。用人单位一旦查询到此人记录,就会避免此类渣滓从事相关行业。
吕东平犯案手法如此熟练,可以想见,他并不是初犯。而他之所以可以“所向披靡”,与通北村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有关,也与人们低到令人震颤的警惕心有关。
他是医生、他是老师、他是亲戚、他是旧友……他怎么可能会对我的孩子出手呢?
不会的。
我的孩子才是个婴儿。她才上幼儿园。她才小学。她只是补一个课。
这些……其实只是你考虑的。
而罪犯,想的从来都只是如何满足自己。
有灯的地方就有黑暗。
天这么亮,你如何能保证,白茫茫之下,永是普照阳光呢?
“检方证人,你说你是跟我的当事人达成协议,从而帮他欺骗乡邻。请问,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有没有其他人在场?”法庭之上,金牌律师看着何晴晴。
何晴晴说:“有。”
“那么那个人是谁?”
“冯素芬。”
“请你说出你与那人的关系。”
“她是我婆婆。”
“那么。”金牌律师刻意顿了一秒,盯着何晴晴的脸,“我是不是可以认为,在场的那个人与你有着亲密的亲属关系。也就是说,她有和你一起做伪证的可能。”
检方律师:“我反对!”
金牌律师:“从证人口中我们得知,她是为了救自己的丈夫,从而与我的当事人合作。而在场的另一位,也就是冯素芬,她正是方俊峰的母亲。也就是证人与第二证人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
法官:“反对无效。”
金牌律师继续:“好,检方证人,我再问你。除了你的婆婆冯素芬在场,当时你有没有和我的当事人吕医生签订任何纸质文件?”
何晴晴:“没有。”
金牌律师:“那么音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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