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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4章爹的魅力(第 3/4 页)

    忽然刘骁一拍桌子:“举人了不起么,我此番赶考,必定高中,来年恩科,三甲进士也是囊中之物。”

    “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二女婿嗤笑道。

    大女婿是举人出身,到底斯文些,矜持道:“不如趁着下雨,做首词来大家听听。”

    这是一场细密的秋雨,院子里湿漉漉的,树叶黄了,平添几分萧瑟,圆桌上摆着乡下腊酒和猪头肉,满座粗鄙的乡绅地主,刘骁想到当年去临安时的辉煌盛景,忽然生出一股诗意来,但是文采这东西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他再熏陶也做不出来像样的诗词,只能借一首来用了。

    刘骁饮了一杯酒,豪迈道:“拿纸笔来。”

    片刻后,一个俊俏少女捧来了笔墨纸砚,但刘骁并不去拿毛笔,而是让刘宁记录自己的口述。

    刘宁研磨,执笔,铺开宣纸,等待爹爹酝酿诗意。

    刘骁端起一壶酒走到屋檐下,望着外面的雨吟诵道:“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高员外和二女婿无动于衷,因为他们没啥文化,但是大女婿脸色就变了,且不论功名高低,人家张埜这首词意境太足了,自己望尘莫及,但他又不能坠了自己面子,便打个马虎眼糊弄过去,对词的好坏不置可否。

    刘骁也不至于和这些人较劲,他只是触景生情,有感而发而已,抒发出来也就完事了。

    但他没料到这首词带来的震撼性,现场两个女孩被彻底折服,一个是自己的女儿刘宁,郡主是有文化的,懂得诗词的高低雅俗,这首词堪称中年沧桑之人的绝唱,是足以千古留名的那种,爹爹的文采果然了得!

    还有一个就是捧着笔墨纸砚进来的俊俏少女,她幼小的心灵受到前所未有的暴击,文采飞扬的大叔,书法俊朗的小哥,无论哪个都远超自己的两位姐夫。

    ……

    当晚,高员外腾出一间客房给两位秀才住,虽然是亲父女俩,但也男女有别,刘骁在两张床之间挂了个帘子,洗漱就寝,手枪和长剑就在枕头旁,只要不是绝对安全的地方,就不能大意。

    三更时分,有人轻轻叩门。

    刘骁睡的机警,经脉打通之后,他每天的睡眠时间都很少,深层睡眠进行十几分钟就足够保持精力,剩下的时间都是在打坐冥想,有人敲门,他立刻惊醒,抓住手枪低声喝问:“谁!”

    “公子~”外面是个女声,“小女子高翠莲,有一物相送,还请开门相见。”

    刘骁顿时明白,这是高家未出阁的三小姐,也就是那个俊俏少女,不用问是看中刘宁了呗,自家女儿的男装扮相别说乡下小妞了,就是公主也得沦陷。

    刘宁也醒了,懵懂问道:“何事?”

    刘骁点亮蜡烛,道:“找你的风险投资者。”

    “什么?”刘宁不解。

    “高家三小姐看上你了,要赠送信物。”刘骁解释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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