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资产分割(第 2/4 页)
另一边。
包丁李公司紧随怡和置地之后,对置地公司发起了收购要约,他们原本持有置地27.6%的股份,在要约期间,恒生银行出售给他们6.3%,小股东累积出售给他们3.5%.
等要约结束后,包丁李公司总共持有置地37.4%,合计股本2708万股。
他们发布要约前,置地每股价格是:94.4块港币。
他们的要约价格是:99.6块港币。
经过与怡和系的反复磋商谈判,他们最终使用96.7块的价格,把37.4%的置地股份卖回给怡和系,卖出的账面总价值是26.1亿港币。
包丁李公司持有的置地股份价值26.1亿港币。
怡和系持有的九龙仓股份价值是19.5亿港币。
双方达成的判断协议,是相互交换股权,如果只交换置地与九龙仓,那么包丁李公司要亏损6.6亿港币。
于是包丁李公司就提出要求,让怡和系拿出牛奶公司,使用九龙仓股份+牛奶公司,来交换置地股份。
最终的协议就是如此。
经过一系列的要约、置换、核算,目前包丁李公司拥有三大资产。
其一是上市公司九龙仓的68.8%股份。
其二是非上市牛奶公司的100%股份。
其三是现金。
当初包丁李公司对置地发起要约,总共集结52.2亿港币的资金,要约期间购买了恒生与小股东9.8%股份,共花费7.06亿港币,剩余45.1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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