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聚会(第 2/3 页)
趁着林曜先与马承邦握手客套。
丁贤把目光转到郑绍秋身上。
今年郑绍秋只有二十六七岁,他穿着得体西服,裤腿是那种特别宽的喇叭裤,发型是那种盖住耳朵的复古中长发,这是七十年代流行的着装打扮。
丁贤主动伸出手,“你就是tvb的大明星郑先生吧?我叫丁贤,跟着马监制做事。”
“不敢当,我只是一个小演员。”
郑绍秋用双手握住丁贤,表现非常客气,姿态也摆的很低:“原来你就是贤少,不介意的话,你叫我阿秋啦。”
他从林曜先那里得知,丁贤出身名绅家庭,属于澳门的地头蛇,他来澳门演出捞钱,最怕得罪丁贤这种人,所以他拿足礼数。
丁贤听了他的开场白,附和一句:“我叫你阿秋,那你也要叫我阿贤才行!”
丁贤知道郑绍秋有一个雅称‘秋官’,但现在还没有人叫,等后年郑绍秋主演tvb武侠剧《书剑恩仇录》爆红港澳以后,‘秋官’外号才会慢慢流传开。
“ok!”
郑绍秋喜上眉头,他怕得罪地头蛇,同时也想结交地头蛇。
他见丁贤为人和气,就从餐桌上拎起红酒瓶,朝丁贤举了举,“阿贤,咱们喝一杯?”
不等丁贤有所表态。
一旁的马承邦抢先开口:“去年阿贤出了一场事故,住院住了大半年,才康复没几天,不能饮酒,见谅一下。”
郑绍秋听了,轻轻拍了下脑门,致歉说:“对对,林经理对我提到过阿贤的摔伤事故,是我唐突了,这样吧,我自罚一杯。”
他把高脚杯斟满,一饮而尽,真是海量,他67年已经出道,常常出入娱乐场所,酒量早就锻炼出来。
丁贤看着他满饮,心里对他有了一个大致评价,这位郑绍秋先生,性格绵软,识做人,不耍心机。
丁贤打算与他好好畅聊一番。
结果附近走来一位花枝招展的靓女,染了黄头发,踩着高跟鞋,哒哒冲到郑绍秋身边,兴奋的问:“靓阿哥,你是不是那个?那个……”
她拿食指点点自己太阳穴,回忆了片刻,猛的一睁眼睛:“你是何书桓!对不对?哇,你不是tvb的电视明星吗,怎么来澳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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