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见面(第 1/3 页)
“《霹雳舞2》是荷东与华纳联合投资,当初立项时,我们双方在合约里专门标明了广告植入的条款。”
丁贤把情况讲的很详细:“合约规定,广告商不能单独找荷东或华纳谈判,必须去找剧组,剧组里有一位制片人,专门负责这件事。”
川上源一听罢,向丁贤索要了制片人的联系方式。
然后询问丁贤:“今天好像是工作日,你突然打电话找我,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要商量?”
两人认识将近一年,每逢重要节日才会单线联络,其余时间会让各自秘书先预约,今天丁贤毫无征兆打电话,一定是遇上了急事。
丁贤随即把邓莉君的情况讲了一遍。
虽然丁贤声称邓莉君的护照没有伪造,但口说无凭。
这可能牵涉到罪案,川上源一没有大包大揽,他问丁贤:“你想让我做些什么呢?”
丁贤找他,原本也不是为了让他帮大忙:“这种案件并不严重,我不明白贵地警方为什么不允许保释,她是荷东歌手,不应该被苛刻对待,我希望她先从警局出来,至于她有没有触犯贵地的法律,自有法庭来裁决,我会按照程序去打官司。”
“如果仅仅是保释这个歌手,倒是不难处理。”
川上源一找丁贤询问了邓莉君被关押的警局,最后说:“我来替你解决这个问题,今天你的歌手应该就能从警局出来,你等着消息吧。”
他既然承诺了帮忙,那今天就一定会把邓莉君从警局弄出来。
接下来,丁贤只需要考虑给邓莉君处理善后。
挂断电话,他吩咐马承邦:“你把经纪部经理陈家瑛派去东洋,让她立刻出发,去东洋陪着特丽莎,直至这件事解决为止。”
马承邦请示:“到时让阿瑛把邓小姐带回香江,还是送去台岛?”
丁贤摇头:“她被关押的消息藏不住,估计今天下午港台两地的晚报就会曝光出来,让她去美国一段时间,风头过去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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