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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0章 送上门的熊大(第 4/4 页)

    秦磊拿起手机单独给他拍摄了一张照片,然后众人又一起拍了张合照。

    “风哥,这熊掌你一定要留着等我们一起吃,可不能偷偷给吃了啊!”林奇提了提公熊的前掌,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秦风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别逗,熊掌好吃的也就前掌,其中左前掌最美味。就这么一个,我自己家人都不够吃,还跟你分享?”

    “反正都出来打猎了,你要吃就自己打一头呗!”

    熊在冬眠时会经常舔起前掌,会将脚掌上的老茧舔的极薄。

    以至掌心殷红渗血,其津液、胶质渗润于掌心,故前掌质嫩,营养丰富。

    前掌之中尤以左前掌制馔,最为名贵,也最富营养。这是因为,熊都是用前掌进食,并习惯用左前掌抓食人口,是个“左撇子”。

    而右前掌仅用来搔痒、爬树和捕捉猎物,所以左前掌掌心常年沾满了野果汁、蚂蚁卵及珍禽肥兽的血液。

    熊为解馋,还经常偷吃山里人放养的蜜蜂。这样熊的左前掌也常常浸沾着蜂王浆和蜂蜜。天长日久,熊的左前掌便被血、蜜、果汁和熊自己的唾液渗透了。

    因此,左前掌质量较好,其他三掌相等而次之。另外,前掌小,组织均匀细密,uu看书掌花明显美观。

    熊的后掌是用来走路、站立的,掌长而大,质地肥厚,掌花不明显。所以,熊的前掌比后掌质量好。

    《大明第一臣》

    “切,这么小气,自己打就自己打。”林奇其实也就说说而已。

    既然都来打猎了,他和秦磊肯定也要个打一头熊回去。

    他们各自的亲人都不少,这些野味分一分,他们自己也不会剩多少,不过最好的精华肯定都会自己留着。

    比如熊掌和熊胆,麋鹿的鹿角这些。

    过了大概一个多小时,一辆直升机飞了过来。

    因为位置的原因,直升机没有降落,而是有几个人下来询问情况,并做好记录。

    这些阿尔乔姆跟马克西姆回跟他们交涉好,其他人则用绳子将棕熊绑好。

    这架直升机是附近狩猎场的,平时也做一些运输的生意。

    这头棕熊会被送到狩猎场内直接处理保存好,等会秦风他们也得过去。

    等直升机离开后,阿尔乔姆便带着他们去狩猎场内。

    开车足足花了三个多小时才到,值得一提,狩猎场这边有一栋豪华的酒店,专门为一些高端的旅游团服务。

    而秦风的棕熊被带到了另一侧的屠宰场,他可以选择支付一定的现金,让别人帮他处理这头棕熊,也可以选择自己搞定。

    秦风果断选择付钱,如果他自己上的话,别说要处理到什么时候。

    估计处理完,他会一个月不想碰肉。

    而且屠宰场会将棕熊处理的干干净净,并且真空低温保存好。等他打猎结束准备离开的时候,帮忙运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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