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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短暂生命辉煌燃烧 (w字大更)(第 1/4 页)

    什么才是真正的活着?

    大火。

    一场燎原大火被点燃,布索特平原化作熊熊燃烧的火海,赤红色的光辉闪耀,令天空都被倒映出一片嫣红。

    一个孩子站立在平原中央,火焰是他的玩物,烈炎是他的仆从,他点燃了曾经纠缠在布索特平原上那无穷无尽的‘杂草’寄生魔植,并将寄宿在其中的虫鼠系魔兽全部都烧成灰烬。

    一脸困惑的他被布索特平原的农民视作神来膜拜,这燃烧着的王血预兆着一位未来强者的出现,而孩子的父母也用复杂而期待的目光注视着他。

    所有人都心怀对未来的期待,唯有孩子感到困惑与不安。

    那些葱郁的灌木,那些充满活力的生命,那些复杂而精巧的洞窟和巢穴,那些精妙的共生的系统,全部都被他用一点火焰就消灭。明明这片平原的生命如此璀璨如此翠绿,却被自己化作虚无。

    是啊。这是必须的。人们需要耕地,需要庄稼,需要活着,所以就需要消灭其他生命。

    农民们欢呼膜拜,因火焰燃尽杂草,肥沃了大地,来年必是丰收。父亲也在兴奋,因为自己的天赋,他们一系有重新回归王血的希望。

    生命被毁灭,火焰如此璀璨,似乎生命最大的意义就是那毁灭时的光华。

    “父亲,这么多生命,为何要将其焚毁呢?”

    “因为这些都是杂草和害兽。我们如果想要活下去,就得将它们杀死。”

    “我们的差别何在呢?其他人如果为了活着是否也能将我们杀死呢?”

    “嗯……因为我们有思想。是有思想的人类?”

    这个问题,就连孩子的父亲也难以回答,他没有什么文化,虽然有着王血,但数代下来已经相当稀薄。他对这个血脉返祖的孩子相当重视,故而会认真思索:“非要说的话,和这些杂草老鼠相比,我们更加重要一点吧。”

    “至于其他人想要杀我们,我们也会杀。”

    都是一样的。

    漆黑一片的平原中央,无穷无尽的灰烬之中,孩子仰起头看向天空,太阳照耀着万物,不因大地上任何生物的动作而变化,不因任何人的膜拜与欢呼而闪烁。

    于它而言,大地上发生的一切,定然都是一样的吧。

    无论是谁活下来,无论是谁死去,太阳都不会更亮一分,亦不会更暗一毫。

    “无趣。”

    他低声自语。

    达斯提尔·阿巴萨罗姆诞生在群山环绕的盆地平原,从小,他就和身为山林管理员的父亲一同生活,作为边缘的王血,父亲就连作为试验品去获得更大力量的机会都没有,只能在这偏远的山区管理农夫与猎人,做山间群兽的主宰。

    从小,达斯提尔就见到了许多种不同的生命,在生机勃勃的大自然中成长。

    但他感觉不到‘活着的实感’。

    猿猴在树林,寻觅食物,终日彷徨。猴王统率群族,避开强敌,分配资源,然后留下后代,日复一日,如同机器。

    甚至还有那种一辈子都被猴王驱使,终其一生就连后代都无法留下,只能为群族辛劳至死的猴子……它们每日寻觅,进食,睡眠,日夜循环,时光流逝,最终化作尸体枯骨,失去所有留在世间的痕迹。

    这是活着吗?

    离开丛林,平原上的农民又如何呢?那些手脚都满是老茧的老农啊,他们一辈子耕种,一辈子收获,他们在泥土中耕耘一生,开垦更多的土地。他们留下后代,后代也是农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终整个布索特平原都成为了飞焰地的耕地,而他们作为农民的土地还是那么多,收获与税收还是那么多。

    是的,一次变异的杂草和返祖的鼠灾,就能将整个布索特平原都侵害回原本的模样——农夫们数十年来的开垦,一夜就被复归于原状。

    最后又被他一把火化作灰烬。

    来回反复,一切都没有改变。

    所以说,丛林中的猴子,平原上的人类,大家的区别是什么呢?

    人类的思想,人类的智慧,人类活着的实感……究竟在何处呢?

    因达斯提尔惊人的天赋,他们一系被召回炎渊地,父亲成为了飞焰地的武士,听从曾祖父,也即是这一代炎渊王第十二子的差遣。

    父亲高兴无比,因这是他的荣耀,也是绝佳的机会——达斯提尔的成长需要资源,这在乡下地方的布索特平原是无法得到的,只有成为飞焰地的武士,通过生死间的搏杀才能获得。他从不怀疑自己孩子的潜力,只要让他成长起来,他的焰光将让整个世界都瞩目。

    年幼的孩子注视着武士离开宫廷,注视着一位位武士离开宫廷,那是他的父亲,叔叔和伯伯。这些有着王血,似乎比农夫和猎人更加崇高的王之子嗣,也与被驱使的猴群,离巢的工蜂并无区别。他们想要获得更多的食物,权力和待遇,就只有立下功勋。

    他们奋力搏杀,飞焰地的武士与远岸岛交战,与七城联盟交战,与帝国交战,与飞焰地内部的自己人交战。阿巴萨罗姆和涅玛萨斯虽然实为一体,但内部仍有巨大的争端。

    孩子理解这一切,他在母亲的怀里守候着父亲的归来,等待他迈过门框。

    但他的父亲没有回来,那个男人灿烂的死去了。

    根据唯一幸存的一位叔叔所说,那个男人用自己的生命拖住了帝国的一位骑士长,让构装骑士倾泻了足以将山岳抹平的火力,为对方留下了致命的伤势。

    值了。他们说。生命就该这样璀璨燃烧,那男人无愧于炎渊之血。

    真的吗?孩子这样想。生命真的该这么用,就是一瞬的璀璨燃烧?

    看着父亲的黑白相片,听着母亲的哭泣,他人的赞美和奉承,孩子回忆着父亲带着自己在丛林中行走欢笑的日子。

    那些日子,那些日子……

    那些日子,就像是自己幼时点燃的那片原野那样,所有绿色和生命都化作虚无,终究在烈炎的炙烤下失去了所有颜色,成为了灰烬。

    因为父亲的功劳,达斯提尔顺利地长大,初为少年的他已有足够的实力,去成为飞焰地的武士。

    他与自己的兄姐叔伯一同出任务,一同接受炎渊王的调遣。他们暗杀敌首,袭击后方,正面对抗,亦或是作为战争时的特战小队潜入敌人的领地中破坏……他们收集情报,盗窃珍贵的物资,战胜难缠的同行。

    当然,他们也会铲除领地的魔兽,清剿国内的盗匪。他们会镇压叛乱的平民,也会与天灾对抗。

    飞焰地的武士,飞焰王的子嗣……他们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蜂巢,每个人都为了成为王而奔波,而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不过是为蜂巢奋斗的工蜂。

    达斯提尔对这一切只感到无趣。

    他最常选的任务是杀人。这对他而言和点燃布索特的平原没有区别。他杀死了许多人,远岸岛的精锐术士,七城联盟的重甲大剑手,帝国的菁英骑士……他常常选择那些看上去最棘手的对手,然后每一次都活着归来。

    凡人常言生死之间有大恐怖,亦有人说生死之间有大刺激,无论是谁,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生命的意义。

    但于他而言,生死之间没有恐惧,也没有快感,他杀人就像是点燃杂草,而敌人和杂草也不会有什么区别,他们都会变成灰,都会滋润大地,而这个世界仍然不会改变。

    猴子仍然是猴子,农夫仍然是农夫,飞焰地仍然是王统御武士,贵族统御子民,太阳不会因此而亮一分,也不会因此而黯一毫。

    活着的实感,究竟在何处?它又是怎样璀璨,让人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去杀死其他生命,只是为了让自己能多活几天?

    我究竟……为何存在于世?

    他被称为炎渊的不死者,来自布索特的灰烬,随着斩杀的敌人越来越多,他的名气也越来越高,直到炎渊王都投下目光,为他的天赋与力量惊喜,并给出了最后的考验。

    那次,达斯提尔头一次遇到了杀不死的人。

    无论如何都杀不死,用刀剑劈砍会弥合,用火焰灼烧会再生。越是进攻,他就越是坚韧,越是焚尽,他就越是透彻。

    他的技艺精湛,力量强大,面对他时,达斯提尔头一次感觉到了自己会死的‘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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