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女友”是个可怕的名词(第 3/4 页)
想当年,他和沐歌-----
他突然呆了呆,深深的呼吸,自嘲地闭了闭眼,拾级上楼。
“华律师,”虽然他是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而且还是排在最前面的那一个,但他坚持员工称呼他为“律师”。
“早上好!”他礼貌地对负责替他整理资料的秘书一笑。
“泰华的乐董今天有个临时董事会要参加,她想把与你见面的时间改到明天。”
“明天早晨我要出庭,那就放到下午吧!”
秘书点点头,转身出去忙了。
日程突然腾空,他一时感到有些茫然。手边积压的事情很多,可就是提不出精神来办理。手指轻轻地叩着桌面,眉头打了个结,有一种压抑了太久的疼痛慢慢地从心底泛起,疼得指尖微微发颤。
办公室朝南,阳光直射到桌面上,他眯起眼,看着光线里浮动着的几粒灰尘,对着阳光,缓缓地张开了左手的手掌。
不细细看,不会发现掌背上有一个白色的疤痕。他看着那疤痕,脑子一下子整片整片的空白。
也是现在的季节,滨海路上秋色迷人。他牵着沐歌的手站在海滩上,看太阳一点点沉入海水之中。
“华烨,我明天去巴黎。”沐歌的声音很轻,轻得象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
“是演出吗?”他笑着问,嘴角噙着一丝自豪。沐歌是青台乐团的大提琴手,已经出过两张专辑了。
“去进修二年。华烨,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回来,我们分手吧!”她抬起眼,娇柔的面容上有一种决绝的坚韧。
“小傻瓜,你放心去吧,我会等你。”他宠溺地揉揉她的头发,以为她是替他着想。
二年,不过七百多个日子,比起他们四年的恋爱,又算什么?
过了两天,他去她公寓找她。她苍白着一张脸,唇瓣上没有一丝血色,额头上冷汗涔涔,手中握着病历本。
“我没有选择,这是我出国深造的唯一机会。”她一声不吭地打掉了他们的孩子,而他根本不知道她怀孕了。
他跑下楼,狂乱地在城市里乱窜,最后钻进一家酒吧,拿自己的胃当调酒器使,在酒吧里把各种颜色的酒调试了一个通宵。
清早,他满嘴燎炮地走出来,跌跌撞撞又来到她楼下。他听到低沉而又忧郁的音符从她的门内传出,那就是一种情感,但没有一丝杂乱,没有一丝惶然。
他默默地转身而去。
她走的那天,在机场给他打电话。他一听出她的声音就把电话挂了。他站在事务所十八层楼顶上,看着飞机轻灵地、毫不留情地飞驶而过。
天很蓝,楼顶有谁栽满了菊花,秋天的味道喷香地扑进鼻腔,呛得他泪流满面。
他照常上班、开庭、应酬,除了酒喝得猛些,和以前没什么两样。
发小张弘拉他去吃韩国烤肉,他在烤架上抹油时,不知怎么把手背朝了下,皮肉烤焦的异味弥漫在整个餐厅。
“你这是烤熊掌还是烤凤爪?”张弘站在医院的走廊上,脸都青了,“你算什么大男人,就那么拿不起放不下?”
他想笑一下,却没成功。
以那种决绝的方式离开的人,为什么在二年之后又要回来呢?
她竟然还记得他的手机号。
昨天,他收到一条短信,是一串陌生的数字。“我已到北京,明天十点的飞机到青台。”
他心里面一阵抽痛,突然知道这是谁了。这样讲话的方式,仿佛她以前出外演出结束,回来时告知一声。
他接到短信后,总会早早地去机场等着。她一下飞机,就能看到他温柔的笑脸。
现在要去吗?
他闭上眼,胸口激烈地起伏着,嘴角浮出一丝苦笑。过去这么久了,她还是能轻易扯动他心底的某根弦。
墙上的挂钟叮叮咚咚地敲了九下,他突地跳起来,拿着车钥匙急急下楼。
他对自己说,他不是去接她,只是想看着她功成名就、荣归故里是什么一幅模样!
车在通往机场高速上疯狂地疾驶,风呼呼地在耳边刮过。有海的辉映,青台的天空总是很蓝,蓝得刺眼。
他停好车,时间已快接近十点了。
心扑通扑通地跳着,扶着电梯上行时,指尖都发了白。出关处挤满了人,他避开人群,走进附近一家书店,在门边挑了个可以看到出关处全景的角度。
飞机很准时,十点刚到,机场广播里播送从首都机场起航的航班已抵达青台机场。他控制不住心头的震颤,心跳极快,一下一下,没有规律地撞击着胸腔,隐隐生疼。
不一会,她夹在鱼贯而出的旅客之中,走出了通关处。
米色的风衣,灰白的牛仔裤,微微弯曲的长发披散在身后,脖子上随意搭配了一条涂鸦风格的长围巾,还是那么优雅,还是那么清丽。这种气质只有沉浸于艺术殿堂之中的人才会显现。
她一点都没变。
他呆呆地看着,看到她四处张望,急切地寻找着谁,娇柔的小脸上露出一丝失落的神情。
她是在找他吗?
她又巡睃了一遍,长睫低落,忧伤地收回视线,慢慢往外走去。
他没有追上去,事实上,他浑身的力气都象被抽尽了。他默默看着她的背影,俊容痛苦地抽搐着。
在离他不过十米的另一侧,陶涛手中抓着一个写有“左修然”的纸牌,正眼眨都不眨地凝视着他。
左修然很讨厌等人。
不管是公司开会,还是与女伴约会,如果对方迟到十分钟,他立马转身走人。
他转了转脖子,再一次看表,十点过半。他低咒了一句,踢踢脚下的行李箱,心头一股无名火狂猛地升起,不过他俊美的面容上不会流露出半点。
怪不得总公司决定今年才向青台分公司增设新型发动机的生产线,员工如此散漫无纪律,不讲究效率,看来管理层有问题。
他无奈地欠身准备去抓行李的拉竿,一缕带有魅惑气息的香味轻飘飘地从他身边飞过。
他斜斜嘴角,慢悠悠抬起头,目光定格下来:前方十米,发现有目标物。
当真是个尤物!
一看就知道面料一流的黑色修身风衣勾勒出可乐瓶身材,不是华伦天奴,至少也是宝姿新款,黑色的丝袜衬得双腿修长,美目流盼间,风情无法阻挡。
他认为完美的女人,年龄通常二十五六岁上下,轻熟女,还略留有那么一点孩子气的天真,但同时已经足够世故,深谙穿衣打扮之道,并且收入独立,讲求实际,有着白领阶层应有的体面学历和一点小聪明,也许还有点布尔升亚的小情调,渴望爱情滋润但身边刚好差那么一个mr.right。
眼前的女人太过妩媚,显然不太合格,但打发下时间,也能凑合。
他没有急于走过去,而是当女人翩然回眸时,他恰到好处地迎视着她,微微一笑。那种迎视,只是一种礼貌,可四目相对时的电光火舌,却是高电伏的。
他非常自信,能在他的注视下淡然自若的女人很少。
女人先是一愣,然后淡淡点了下头,便收回了目光。
此姝不是庸脂俗粉,不是简单放个电就能骨头轻三两的。他拉着行李向她走过去,随意瞟了眼玻璃窗外。
“青台的天气不错!”老套的开场白,可是却非常实用。
女人盈盈一笑,上上下下打量着他,“接下来,你是不是会说我们好象在哪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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