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都是纳妾惹的祸(第 2/4 页)
每个朝代都是建立在战火废墟之上,而建国后妇幼老弱的存活率较低,剩下的多以青壮男丁为主。
因此,无论是秦汉,还是隋唐,历朝历代的人口性别比例,一般情况下皆是男多女少。
这样一来,绝对不可能出现人人纳妾的情况。
可是,当天下安稳几十年之后,有钱人越来越多,他们争相纳妾的情形还是有可能会出现的。
“你的这个顾虑,并非没有道理。”
朱高煦沉声道:“自宗周之始,纳妾只是少数人的特权,平民百姓没有纳妾的资格。”
西周的分封制度,犹如金字塔模式,周王处于金字塔之端,之下是诸侯,其次是卿大夫,再其次是士,最下面的基层是庶民、国人。
依周制,周王除王后外,还可以有一百二十个妾,诸侯一妻九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至于庶民只能是一妻无妾。
即便如此,少数有纳妾特权的人,相互之间依然存在着等级差异。
西晋时,王公可置妾八人,郡侯可置妾六人,一品、二品官员可置妾四人,三品、四品官员可置妾三人,五品、六品可置妾两个人,七品、八品只能纳一个妾。
唐代亲王可纳妾十二个,郡王以及一品官十个,二品官八个,三品官六个,四品官四个,五品官三个等等。
凡是在法令规定范围内纳的妾,皆属于朝廷承认的存在,依律享有一定的名分、名号,具有一定的特权。
“在咱们大明朝,按照太祖皇帝当年定下的规矩,亲王可以纳妾十人,若郡王二十五岁时无子,可以纳妾两人,若三十岁时依旧无子,还可以再纳两人,即郡王最多纳妾四人。”
“此外,镇国将军与辅国校尉最多可纳妾三人,奉国中尉最多可纳妾两人。”
“甚至依大明律令,民间百姓只有到了四十岁无子,才可以纳妾。”
朱高煦感到有些无奈的说道:“但实际上,无论是太祖制定的祖训,还是历朝历代的朝廷律令,都不过是停留在纸面上的条文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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