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秦法,治灾不赈灾(第 1/4 页)
“李斯,王绾,蒙毅,冯去疾,冯劫,都说说,三川郡,如何治灾赈灾?民变如何处理?”
“回禀陛下,依秦法,救灾治灾,不赈灾,遣一能吏,组织饥民,修缮堤坝,清理道路淤泥,搭建房屋,整理民田,发放救济粮,旬日之间,灾情可缓,灾民可安。”
“丞相之言,甚合朕心,大善!”
“民变,如何处理?乱民如何量刑?”
“回禀陛下,盲从之民招抚为主,首恶之人,依秦法,斩首示众。”姚贾说道。
“廷尉之言,善!”
法从理中来,但法就是法,国法无情。
群体性事件,无辜之人可以赦免,但死罪能逃,活罪难免。
法不责众,法则不再是法,秦法严峻,秦法苛刻,就在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有法不依,国法就是一纸空文。
不得不说,秦朝的法治,在始皇帝的治下,真正的走到了巅峰。
“救灾的粮食不足,谁有善言佳策?”
始皇帝再次问策道。
底下群臣均都呐呐无言。
“陛下,臣听武成侯说,坊间有商人妄言,可以五十斤米供养几千人喝粥,不知是真是假。”
“朕亦不知真假。尔等皆是一国精英,可能做到否?”
“臣做不到,臣亦不信有人能够做到!”
“简直胡言乱语!”
“简直胡说!”冯劫黑着脸骂了一句。
底下立马就有一领兵将领插嘴说道。
“听说那酒肆老板今天上午公开施粥赈灾。是否胡说,一见便知。”
“什么人,这么大胆,竟然公开施粥赈灾,秦法治灾不赈灾,这人公开施粥赈灾是否有违秦法?”
有人小声的质疑到。
“个人行为,人家有钱,谁还能不让人家做好事。”
“陛下,我等可以去参观一下,若是此人真有此经天纬地之才,陛下可重用之。”
“准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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