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债主=寨主(第 3/4 页)
杜康查看,各种石头的确有一些,数量不多,大概只有几十块。
可惜没什么好的,没办法跟五花肉奇石搭配。
看来想要好的奇石,还是得多花功夫。
查看半天,老板一直在那里发呆,也不招待,杜康询问道“老板做生意呢,你在这里干什么,魂不守舍的,这是怎么了,是不是想小姑娘。”
“别胡说八道,这种话能胡说吗。”
老板一个激灵清醒过来,赶紧训斥,随后无奈说道“主要是前些两天我店里被偷了,至今没有破案,我这不是发愁。”
“被偷了什么?”
“收音机,这可是大件,可把我心疼的难受。”
好嘛,以后早已成了老头老太太专属的收音机,现在还是很贵,至少普通百姓想要买一台都得咬咬牙。
“你说他偷东西就偷东西吧,还给我留个债主的纸条。”
“那说明是你的债主,好好想想不就知道是谁偷的。”
“我想个屁啊,这根本就不是债主,我们这边这段时间一直有人偷东西。
你说也是奇了怪了,偷东西就偷东西吧,每次都会留下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债主两个字。
最奇怪的是他们偷东西是隔三天一次,从无例外。
我就纳了闷了,你说你一个小偷,非得写债主,我欠过谁的债。”
杜康忽然想起来,到底是谁。
这是伙笨贼,足足集结上百人,结果除了偷东西,没干过多大坏事,还成功成为人们的笑料。
当然也不能说是贼,人家的志向是成为寨主,山寨的寨,留下字条,那是告诉人们这是寨主所为,让人们生活在青龙寨的威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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