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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Flower?天涯(第 3/4 页)

    其实刚刚回到父母身边,本是不应独居的,但是这些年我已经养成了深夜工作的坏习惯,妈妈看到不免心疼阻拦,所以还是坚持出来租房。

    我打开门,果然是孙婷,光着脚穿着拖鞋,失魂落魄的一把抓住我。

    “土豆发烧了!我怕我怕!”她像小孩子一样跺脚。

    小土豆是她两岁多的儿子,小家伙虎头虎脑,非常可爱。

    平时土豆都是奶奶照顾,孙婷少有亲自哺喂经验,这会儿奶奶到其他城市探亲半个月,她老公小梁又出差了。

    我跟着她跑去看土豆,土豆小脸果然烧得红红的,喘气很粗,间或着大哭呛咳不止,看起来令人心疼。

    “我们家奶奶一定要我现在把他送到平时最熟的医生那里去,不许去别的医院。她刚才已经电话和医生约好了,你能开车陪我去吧?”她眼泪都快滚出来了。

    自从一年前孙婷自己开车出过一次事故后,她就再也不敢自己开车了。

    深夜抱着生病的孩子打车又怕站在街边吹到冷风。

    我手忙脚乱换衣服,然后孙婷抱着土豆,保姆拿着其他东西,大家坐电梯下到车库一起上车出发。

    我对路还不熟,车也是孙婷的车,我第一次开。但幸好半夜车少,二十分钟后也算顺利开到了。

    土豆奶奶指定的医馆是繁华地段的一栋四层建筑,在周边的大厦中,它显得扎眼的矮小,但“风安堂”的古朴牌匾和一下车就能闻见的淡淡草药香却让它为这个城市平添一份文化感。

    我停车的时间孙婷和保姆先抱着土豆匆匆进去了,我看到有护士连忙打开门,门里漏出暖色灯光。

    当医生真的很辛苦。

    我一边感叹,一边泊好车跟进去,进门时瞄到一眼旁边的玻璃,玻璃上映出自己头发乱糟糟。

    进去后先是抓药的大厅,一面透明的药柜里陈列着各种上好药材,另一面靠墙则是褐色的木质药隔,庄严而优雅的一层层排满至顶,我过去在香港经常见到这样的大型中医馆,但回来后反而很少看到。

    穿过大厅进入有着灯光和语声的医生办公室。

    背影年轻挺拔的医生正背对着我们在触诊小土豆。

    孙婷跟在他后面团团转。

    “怎么样?封医生!不会烧傻吧?我婆婆不让我给他吃退烧药,说先抱来给你看……”

    路上她已经提到过,这是全城最有名的中医生之一,据说每天排号一百个都不够,黄牛党炒卖代挂号都已经炒到两百块一个。

    “那他怎么会半夜接诊土豆?”我好奇了一句。

    “这个说来话长了,其实我婆婆呀,年轻的时候可是大美人,据说被那医生的爷爷追求过,现在人老珠黄了,人家的爷爷还念念不忘,我家土豆只要生病,总是一个电话就把他孙子给轰起来了。”孙婷口无遮拦。

    但是此时此刻,那年轻医生的背影一进入我的视线,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就无缘由的猛烈收缩了一下。

    像猝不及防中,被重拳击中,一瞬间没有任何思考就要倒下。

    封医生。

    孙婷居然没有提到过这医生的姓那么特别。

    她没有给我任何心理准备。

    那沉稳转身的男人,依旧美好的面容,略带疲惫的神情,在梦里出现过千次万次的脸,却再也不敢下笔描绘,怎么会就这样出现在我一尺之遥的地方?

    八年前,含笑的少年与面前英俊的面容如幻灯片般重合在一起。

    封信转过身想对孙婷说什么,却蓦然见到我的样子,面上小小的一怔。

    孙婷顺着封信的目光转脸,也发现我的异样,吓得赶快扶住我。

    封信很自然的一伸手搭住我的脉搏。

    成熟而优雅的医生。

    他的手指依然温暖,却比八年前更沉稳有力。

    “是我朋友……可能是我半夜突然把她叫起来开车太急了……安之,程安之你还好吧?”孙婷非常不安,转头向封信解释。

    我没事,我只是有点颤抖。

    我看到封信听到“程安之”三个字的时候表情并没有变化,他示意护士端来一杯热水。

    “坐一下定定神。”他说。

    他原本语声就沉静,现在连那一丝少年的轻快调皮也去掉,分明是温和语气,却只让人觉得夜凉如水。

    他不记得我了。

    我写了明信片给他,请他一定要记住我的名字。

    但他还是那么自然的把我忘记。

    孙婷看我无事,嘱我坐着,又和封信去交谈小土豆的情况。

    “麻黄3克,杏仁9克,芥穗12克,桔梗………”

    宁静空气里的语声,如静湖深处最温柔的水草,穿过那么长久的时光,穿过那么深沉的思念,将我一点点缠绕,吞没,拥抱。

    我是何其幸运,今生得以再见。

    我又是何其不幸,于君仍是路人。

    我坐在封信的医馆门口的台阶上,抱着膝盖埋着头像一只被弃的小狗。

    我想起三个月前,我在香港接到在西藏旅行的七春打来的电话。

    她是我多年来唯一保持着联系的朋友。

    在电话里,她的声音因为信号原因,有些模糊,但我知道,她一定是用的那种恶狠狠的语气。

    “回去吧,封信不在香港,他现在就在c城。前几天有同学看到他了。”

    “当年他高考后就没有了消息,没有任何同学老师知道他的去向。他原本报考的两所大学,一个在北京,一个在香港。你跑去北京那所大学一个系一个系的找,确定他没有去北京。你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香港那边的大学。”

    “这些年你在那边读书,在那边工作,一把年纪了连个恋爱也不谈,还不是想在那边遇到他。”

    她高亢的声音到了最后,终是一声叹息。

    “程安之,我不知道该扇你一巴掌,还是该赞你一声好棒。你这个二逼女子,居然在挑战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时间……”

    在那个电话后,我没有一秒停留,开始交接我在那边的工作,联系回来的事情。

    彦一说,他就是在那一刻死心的。

    这个城市这么小,我才回来一天,就遇见唐嫣嫣。

    这个城市又这么大,八年了,才有同学偶然传来见到封信的消息。

    原来他一直留在原地,而我却傻傻的追去天涯海角。

    12、让你从此不再惊,不再苦

    若素的婚礼,全是何欢一手操办。

    这个男人能力非凡,且敏感细心,这些天来对若素的呵护宠溺毫无遮掩,已经被我真正视为亲人。

    虽然对于他们的爱情,婚礼只是一个补充的形式,但双方父母都是本地人,各自有不同人脉,婚礼要求就是风光。

    确实是风光。

    本城环境最好的假日酒店,从穹顶到椅背罩布一律是金色却不显俗气,满铺的干净地毯只让人觉得背也须挺直几分。

    何欢打点得太完美,几乎没有需要我这个姐姐插手的地方,我只分得两个任务,一是陪着美丽的若素在休息室边等边聊天;二是交换戒指和宣誓的环节,为若素弹奏她最爱的钢琴曲《summer》。

    其实我不会弹钢琴,只是最开始和彦一接触的时候,他变着法子为难我,其中有一项就是要我弹《summer》哄他入睡。

    我用了世界上最笨的方法,找了一个会弹钢琴的同学教我反复强记练习,半年后有一天我在彦一家的客厅里流畅的弹出这个曲子的时候,我们的关系已经很好,他也已经忘记了当时给我出的难题,但我把它当成生日礼物送给了他。

    他十九岁的生日。

    那一天他安静的听完,然后抱住我号啕大哭,我吓坏了。

    但从此以后,我说什么,他都听从。

    这个孤独脆弱得像一片云朵一样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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