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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Flower?圆圈(第 2/4 页)

    我想起一个月前,我也曾站在这里,偷偷张望着对面那木红色的木质门廊。

    那时的心情,依然清晰。

    [封信,你知道吗,我从早教中心出来,走到这里,我一共走了2443步。

    可现在我站在你的门前,却再也不敢前进一步。

    原来,这就叫咫尺天涯。]

    现在,我要跨过那一步了。

    我深吸一口气,快速跑进地下通道。

    快到对面的时候,从身后跑过来一个像风一样的身影,也许是太急没看清路,她狠狠的撞了一下我的胳膊,飞快的丢下一句对不起,就跑出通道口去了。

    是一个穿着蓝色高中校服的小姑娘,高高的马尾巴束在头顶,一晃一晃很是青春逼人。漂亮的桃红色波点蝴蝶结发卡明艳可爱,让人很容易想象出如果她转过脸,脸蛋也一定是这样让人喜爱。

    走出地下通道的时候,阳光的气息再次扑面而来。

    我站在风安堂门口,犹豫着要不要给封信打个电话。

    正是中午时分,重病急病老人孩子和外地病人都已经调到上午看完,这是风安堂一向的惯例,剩下的病人也多去附近吃饭,因此大堂内外人皆不多。

    我听说风安堂外聘了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中医,但人气最高的仍是最年轻的封信。

    拿出手机来,号码还没有按下去,来电铃声已经响了起来,正是封信。

    我的心又可耻的狂跳起来,再这样跳下去真担心哪天它会突然罢工。

    我用保温桶抵住自己的胸口,接起电话:“喂。”

    “吃饭了吗?”他问。

    “呃,我……”大概要回答现在正在你门前,但是怎么有点羞于开口。

    “嗯?”他的声音有些疑惑,突然说:“你等等。”

    我还在琢磨着他这个“等等”是什么意思,就看到一身白大褂的清雅男子从内堂快步走出,手里还拿着手机,就那么准确的走到了我的面前。

    “你在这里。”他目光炯炯的看定我,站在台阶上伸手,阳光打在他的侧脸上,我心跳过猛无法直视。

    大脑又当机。

    突然一个身影从他身后蹿出来,脆生生的女孩声音:“大叔你干嘛不见我!护士姐姐说你在午休不能进去,果然是在骗人!”

    竟然是刚才不小心撞了我一下的小姑娘,桃红色波点发卡在阳光下更加明艳,五官也是清秀可爱,表情更是活泼灵动。

    封信不着痕迹的拿走了我怀里的保温桶,另一只手把我牵住。

    “路明菲你还不回去,呆会儿上课又该迟到了!”护士小岑跑了出来,冲那女孩嚷道。

    “我是来给大叔送蛋糕的,我要看他吃了才走!”叫路明菲的女孩理直气壮。

    我还没搞清楚状况,封信就已经大步拉着我往里走了。

    他拉我进的是医生护士们一起用餐的小餐间,虽然我尽力赶来,但还是已经过了餐点,看得出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

    “给她装份饭菜。”封信回头对跟过来的小岑说。

    他总是什么都知道,知道我在门口,知道我还没吃中饭,我呐呐的开口:“粥……”

    他才发过烧,应该吃些粥。

    他点一下头,微微一笑,指着我向大家介绍:“程安之,安之若素的那个安之。”

    反应过来的老医生们哈哈哈的调笑起来,小护士也嘻嘻直乐,我不知道怎么打招呼好,恨不得给每个人鞠躬。

    封信看上去似乎心情不错,自己拿碗盛了白粥在我边上坐下来。

    路明菲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过来,毫不客气的一屁股在我们对面坐下,恶狠狠的盯着我。

    “这位大婶,你是大叔的女朋友?”声音虽甜糯,语气却毫不含糊。

    我拿着筷子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偷眼看封信,他正风清云淡毫无压力的喝粥。

    我赔上笑脸:“我……好像是吧。”

    真没出息,还是只敢用这样含糊的语气。

    同时心里在默默泪奔,我们应该也比你只大七八岁,为什么就成了大叔大婶……

    路明菲从鼻孔里哼出一声:“你们是怎么勾搭上的?你倒追大叔的对不对?”

    “是,相亲吧……”不知道是不是应该从这里算起呢?我声如蚊蚋,没底气,还是没底气。

    封信突然抬眼,嘴角微扬的看看路明菲,又看看我,再对她开口道:“这个姐姐是你前辈,比你还低一年级就开始追我。”

    小护士们哇的一下尖叫起来,大概是很少看到封信有这么八卦调侃的一面,大家的胆子顿时大起来,小岑更是戳着路明菲的脑袋笑:“早说了你不会有机会的!要是封医生是随便能追着的,还轮得到你,我们早下手了!”

    我不知道封信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能低头猛吃饭,反正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路明菲看封信终于搭理她了,顿时显得很高兴,扬着脸问:“她那时候对你做了什么?”

    “她……”封信认真思考了一下,勺子在碗里划了一个圈:“她在学校里任何一个能找着我的地方偷偷盯着我,然后把我画成漫画。”

    我一口白饭差点卡在喉咙里,眼泪都差点给逼出来,可怜大家都被封信吸引,完全没人在意我的反应。

    “别人都送我很漂亮的礼物,她把一只丑得要命的恐龙扔给我。”

    这个他也知道!我恨不得把脸埋到饭碗里。

    “我毕业的时候跑来送我明信片,要我记住她的名字……”他突然顿了一下,笑了笑:“不说了。”

    其实他每说一句,大家都发出高低起伏各种“啊啊啊”的尖叫,已经“啊”成了一片交响乐,外面不知情的病人一定以为这屋里的医生护士都疯了。

    路明菲不服气的大叫:“我还以为她做了什么!大婶你好土!是不是还为了追上大叔好好学习来着!”

    我中枪:“是……”

    路明菲飞快的打开自己一直捧着的心形盒子,露出里面漂亮的烘焙蛋糕:“大叔!我不放弃!自从那天我胃疼被送来这里,你给我看病以后,我就对你一见钟情了!我会追上你的!你看,我已经会做蛋糕了,她还只会煮这么土气的粥!”

    我默默在内心惊叹了一下她的烘焙手艺,也惊叹她的勇气。

    封信递了杯水给我,满眼同情。

    “是啊,她一直很土很呆,到现在都还是站在门口不敢直接进来。”他叹气,语声温和,却似带着笑意:“但是当我知道她已经这样追着我第九年的时候,我就觉得她很厉害了。”

    路明菲愣了一下,还是倔强:“我也可以追你九年!”

    封信的笑意更明显,他笑的时候比冬日里最温暖的阳光更加轻盈绚烂,一瞬间就能铺满整个房间,冲进我的心底最深处,扫光所有的不安阴暗。

    “去上课吧。”

    那一天,我在路明菲的身上,仿佛看到了孤独而倔强的站在时光彼端的自己。

    小小的姑娘,站在爱情最初的的入口,燃尽孤勇。

    那么青涩,那么跌撞,那么茫然,那么假装无所畏惧。

    那时的我,只能幻想着明天的颜色,幻想着能够与我所爱的少年接近一点,再接近一点点。

    其实,胆小如我,根本不曾认真的奢望过未来。

    有多少次长大后,我都曾回头苛责十六岁的自己,不够美丽,不够勇敢,不够优秀。

    但现在我终于知道,即使是那样的我,也曾被我心爱的少年留意过。

    我那些小小的心思与动作,原来全落在他的眼里,多年以后,依然清晰。

    一点一点,串成我们的故事里,最初开始的片断。

    23、你给不起,就不能要

    “什么?你说好的圣诞约会泡汤了?”七春从她的笔记本电脑后面探出头来,大喊大叫。

    我没回答,开始翻动我的工作资料,脑袋里飞速转动盘算起来。

    “有阴谋!”七春丢下手里的工作,跳过来像只毛绒绒的大狗一样假装在我身边嗅来嗅去。

    “瞒不过你。”我开始打电话:“我要请两天假去一下北京。”

    两天前封信代替爷爷去了北京,参加一个学术会议,本来说好今天回来,但却临时有了其他重要出诊任务,得圣诞节以后才能回来了。

    七春啧啧啧的羞辱我。

    “你这个样子,就和十六岁发情期的小姑娘似的,还旷课去约会呢!”

    我甩开她跑到阳台去说电话,依稀还听到她在怪腔怪调的在唱歌。

    直到坐上了去北京的航班,我的心还在怦怦直跳。

    从做了这个大胆的决定开始,我就一直处在一种紧张又兴奋的状态中,果然和七春形容的一样,像十六岁发情期的小姑娘。

    我从远方赶来,赴你圣诞之约。

    我要在圣诞节赶到封信的身边。

    我想和他一起过圣诞节。

    我幻想了好久好久,终于可以看着他的眼睛,对他微笑,亲手送他礼物,对他说圣诞快乐。

    像许多年前想做却没敢做的那样。

    飞机降落的时候是下午四点,我走出机场。

    那一天北京的天空灰蒙蒙的,不似来处晴朗,厚重的灰色云层安静的堆在头顶,气温很低,等车的时候不少人都在微微搓手跺脚,也许快要下雪了。

    我拿出相机对着天空按下快门。

    在酒店安顿好,又休息了一会,再拨打封信的电话,却没想到,电话里竟意外传来无法接通的声音。

    他不是那种会忘记充电导致电话不通的人,他一向敏锐而细致。

    我有些莫名的不安。

    一次又一次的拨着那个号码,却始终无法接通。

    窗外的天已经渐渐黑了,华丽的街灯在圣诞夜全部点亮,成群的情侣在我面前晃过,风大了起来,但却无法阻挡节日的热情。

    我有些茫然的在长安街上走着,封信的电话已经改为关机。

    我裹紧自己的大衣,走到街边买了一瓶矿泉水,冰凉的水顺着喉咙流进身体,刺激得我吸了吸鼻子。

    也许这样看上去,会比较像因为冷而有点不安。

    我有点害怕承认是因为找不到那个人而不安,我想要自己的内心安全而温暖,这样才能理直气壮的站在他的身边,成为他满满的正能量。

    其实这个城市,我曾经来过一次。

    那一次和这一次,都是为了他。

    进入高二以后,封信消失在我的世界。

    那时,我并不知道他也从其他人的消息网里消失了,我天真的以为只有我得不到他的去向。听说只有北京和香港那两所著名大学是他的选择,我唯有埋下头拼了命的读书。

    那两年,我念书念到头发蓬乱双目无神人如鬼魅,但终于在高考填志愿前,勉强得到一个令师长父母都无比满意的结果。

    但我迟迟无法决定我要考去哪里。

    我怕找不到他,我怕再也不能遇见他。

    于是我做了一件差点让父母发疯的事,我在填志愿的前一个月,拿出我的零用钱积蓄,买了一张去北京的车票,上了车后才借邻座手机给家人发了一通短信。

    我说,我要去北京几天。

    那以前,我甚至没有离开过我居住的这个小小城市,连搭乘不同区域的公交车,都时常会迷路。

    那时,十八岁的我亦曾茫然的站在这个城市最古老又最繁华的街头,我拼命的忍住眼泪,坚持着因为可笑甚至不敢言说的那个梦。

    我最终找到了那所连名字都闪着光亮的大学。

    我用了三天的时间,问遍了每一个系的人。

    但是,他不在这里。

    我永远不能忘记自己在昏暗的小旅店的卫生间里,对着模糊老旧的镜子一次次的微笑,告诉自己,程安之,他不在这里,他一定去了香港,你没有弄丢他,你一定还会遇见他。

    当我第六天终于从返程火车上疲惫的走下来时,满眼血丝的爸爸在出站口一把揪住我一顿暴打。

    那是我长那么大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挨打。

    我被打得发了一场高烧,绵绵不愈,差点耽误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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