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绝处逢生(第 3/4 页)
眼泪噼里啪啦的掉下来,模糊了视野,所剩无几的全部力气皆汇在手中,唯有听天由命。
窗外狂风骤雨,绝不止息,霎时间,竟是雷霆万钧!
一道青白的电光闪过,直把跪地哀嚎的金老板照成一只恶鬼!
雷声隆隆,迟榕听不到他的惨叫声,可那白昼般的电光,却将金老板手掌正中的血洞照得分明!
迟榕紧紧贴靠在墙壁上,颤抖着举起手中的钢笔。
但见那刻有榕树花纹的笔尖上,如浸了红墨水似的,狼藉一片。
竟是那金老板鲁莽,被这钢笔硬生生的扎穿了手掌!
他身材肥胖,唯有一身莽劲,此番精虫上脑,不管不顾,大力扑来,绝无毫发无伤之可能。
金老板被这要命的疼痛夺了舍,他紧握着伤手,在地上翻滚着,更是旁若无人的嘶声狂吼,犹如凶兽。
迟榕见此情此景,只心悸不过一瞬,便逐渐冷下神来。
她扶着家具缓步靠近,手中的钢笔泛出冷冷的银光与血色,直直指向金老板的脑袋。
迟榕叫嚣道:“你当我们老迟家的人好欺负!我爷爷闯江湖的时候,沉了多少人下海喂鱼!我二叔是码头的地头蛇,砍了多少人的手指头!你敢动我,就看看谁比谁更不要命!”
此话半真半假,有一半内容乃是吹嘘,实为迟榕劫后余生的宣泄之语。
然,单论威慑力,却足以吓住此刻的金老板。
这厢,金老板已是疼毙。
他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甚至忘却了豁个小口子的细微痛楚,迟榕绝地反击,几乎与行凶无异,他哪里受得住。
于是魂飞魄散,跪地求饶道:“吴、吴太太,我错了,求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别杀我!快将你那钢笔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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