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一章 斩首示众(第 1/3 页)
洪武八年九月初三...朱朗带着自己的十艘福船回应天了...在朱朗的船上有休县县令周段奕,廖家人杰,至于那位霍虎已经被朱朗给砍了。
因为不砍不行。
都知道斩首基本上会定在秋天,因为这是顺应天时的做法。春夏是人间万物生发的季节,生机勃勃,万物葱茏,这个时节起了杀心, 是逆时令而行。
秋季的处暑,是天气由炎热向凉爽的过度,是阴的开始,古人认为此时充满了肃杀之气。秋天处决犯人,即是为了顺应天地的肃杀之气而选择在这个时候动手。
只是这次朱朗却提前动手砍了霍虎,没有办法, 这位霍虎祸害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霍虎家中有兄弟七人, 他排行老三,他的童年在祖籍山东度过,祖父与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匪徒。长辈的言传身教与家庭的耳濡目染,让他从小养出一身匪气。
坏事做多了,就有麻烦找上门。霍虎的爷爷和父亲用土匪的身份横行了一辈子,最终在一次打家劫舍中,被当地官府逮了個正着。
当时处于元朝末期,社会动荡,各地大小起义不断,匪患猖獗。
这个时候,元朝的皇帝下令剿匪,各地官府纷纷响应。
可以说,霍虎的爷爷和父亲正好撞在枪口上。两人被抓获后,直接作为当地的典型,处以极刑, 以儆效尤。
这件事情让霍虎的母亲打击不小,为此还重病一场, 不久就撒手人寰。只留下当时年仅八岁的小霍虎,独自面对这个复杂的世界。
无父无母的霍虎, 没人疼没人养, 在街上来回流浪,几次差点饿死。
不过霍虎并非一个甘于此的人。他跟着一个亲戚南下找活路,在江南这块土地上琢磨着生存之道。
初到苏州,日子也没有好过到哪里。身无长物,又没有一技之长,为了吃饭,只得在一个富户人家里做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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