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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章 神族(3)(第 2/3 页)

    龙砚又来到了古荒界,这里又过去了一百年,不详雷霆,青年厌获得了龙砚炼制的拳套之后,参军了,并且成为了一个统领,相当于军团的团长,可以统领1500名自己的兵。

    在战场上为帝国捐躯,他死后,皇帝为厌追加封号“安定统领”,因为厌在收服帝国周围的地时,把那些流窜到这里的强盗雇佣兵赶尽杀绝了。

    而他认作的义父,自然恐慌,安德,也成为了那座城市最强的猎人,即使先前那些忘记恩情孩子没有来照看过他一次,他也并没有生气,也没有懊悔,仍然是继续抚养那些失去家庭的孩子,甚至还出钱建了一所小学。

    最后,因为寿命到了而死去,他死去那一天,半个城市都处于悲伤之中,无论是战友,还是受恩的人们,甚至远在帝国另一边的老年厌赶了回来,就为了亲自为安德送葬。

    那位酒吧老板娘受到了龙砚的“永生诅咒”,已经过去了大概一百四十多年,她起初她并没有把龙砚的话当真,因为不死是不可能实现的。

    但是过了二三十年,容貌没有一点改变的她却开始怀疑起来了龙砚的话是否是真的。

    直到整整五十年过去了,整个城市的人都知道了老板娘是一个不死的存在,她拥有无穷无尽的寿命,而这时,却流传起来奇怪的谣言。

    “只要能喝一口永生者的血液,就能永保青春。”

    再到后来,这个谣言越发诡异起来。

    “只要能吃上一口永生者的血肉,就能永生。”

    老板娘的酒馆被一群疯子雇佣兵袭击了,一夜之间,大火连天,老板娘在酒馆里终于知道了为什么那个年轻的贵族说道:“永生是一种罪孽,罪孽是一种力量,它会伴随你的成长而变强。”

    老板娘的身体里涌现出一股幽蓝色的诡异火焰,它凶恶的吞噬了所有雇佣兵,但是老板娘的一切已经被毁灭了,老板娘把不该牵扯进来的侍者拖出火场,并给了他们20个金币作为补偿。

    老板娘带着钱,离开了这里,她来到了另外一个更远的城市,但那股谣言也跟着传了过来。

    又是几十年后,同样的事情再度发生,又是一个晚上,一场大火,但这次,雇佣兵杀死了她的爱人,老板娘在火海中再一次了结了一切,她的罪孽变得更加强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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