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怪物来了!(第 2/4 页)
而一分钟之后,这种特性就会消失。
想再激活,还得再次沾血。
所以,他的血是激活夜魔刀特性的引子,就像是一种媒介,或是干脆点儿称之为开关。
有意思,这真的很有意思。
虽然没能与夜魔刀心意相通,但意外发现了夜魔刀这一特性, 倒也是个不错的收获。
有夜魔刀在手,以后再碰到五星大地强者,只要给夜魔刀抹点儿血,那还不是想杀便杀?
秦岚很高兴,这一趟野人山之行,收获太大了,比发现一个大宝藏还爽啊!
行了,是时候去弄死王狄了。
收起夜魔刀,秦岚搜了搜西蒙斯的尸体。
除了一袋子金币之外,根本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应该是值钱的东西没有都带在身上,毕竟这次生死考验之后,还得回到城里进行下面两轮的比试,确实没必要把什么东西都带在身上。
秦岚有点儿小失望,稍作犹豫之后,他又将西蒙斯那柄断成两截的白金刀捡了起来。
白金刀在神兵榜上可是排得上号的,在原主的记忆里有关于这白金刀的记录。
这样一把神兵利刃,即使是断刀也能卖不少钱。
最重要的是,如果能够回炉重塑一下,又能打造出一柄不错的兵刃。
秦岚现在虽然有夜魔刀和金匕首,但这两把兵刃都很短,用来防身不错,但用来杀敌,还是长一些的兵器更好用。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短兵器与人对战,确实太过冒险。
况且,秦岚还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夜魔刀的神奇之处,多藏一张底牌,日后也能多一分保命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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