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喜新厌旧(第 3/4 页)
“我已经很幸福了。”
“怎么说?”
“四肢健全,父母健在,智商在线。在很好的学校读书,在很喜欢的单位工作,在这一刻,有个喜欢了很久的男人,在我身边。”
“......”
忘了是谁说过,不经意的情话,最是撩人。
有被撩到的林宁,紧了紧牵着的手,这一秒,从指间,到心跳,都是她。
商场一楼,ecco。
这家来自北欧的丹麦鞋履及皮具品牌,印象里,一直是莎莎的最爱。
为了买双它家的鞋,这姑娘硬是缠着自己,扮了半个暑假的玩偶。
“还记得吗,大三那年暑假。”
“怎么可能忘,那么热的天,那么闷的道具服,现在想想还一身汗。”
“不瞒你,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你是心机girl来着。”
“你才是心机girl,天天在我这儿变着法的装穷,我一毕业你就不装了!”
想到那个不是在打工就是在打工路上的他。
莎莎鼓了鼓嘴,讲道理,就没见过这么心机的。
“真话是,那会儿是真穷。”
“现在呢?”
“你好,这面墙,37,全要。”
“.....”
不大的门店,因为男人的一句话,鸦雀无声。
作为始作俑者,林宁此时此刻,想的却是曾经写过的“她”。
她叫林凝,出自《生活系大佬》。
她讨厌麻烦,衣服只穿一次,购物,不,准确的说,应该是批发。
“全,全要?”
说话的是柜姐,作为这家店的店长,跑过不少分店的她,敢对天发誓,这辈子,第一次见这么买鞋的。
“不好意思,他开玩笑的。”
说话的是莎莎,若不是有外人在,莎莎这会儿真想臭骂这个突然就范二的家伙一顿。
“我没开玩笑。”
林宁扭了扭脖子,怎么说呢,“她”的快乐,体会到了。
【叮,林凝也要“她”的快乐,就要,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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