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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狼群(第 1/3 页)

    这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儿,叶枫有些犹豫,既然是遍请异人,那么以北徒家的势力,请到的异人就不会少,比他厉害的恐怕也是比比皆是。

    最重要的是,在叶枫看来,这怕是还牵扯着北徒家的家主之争,这可是个大漩涡,一不小心就会因果缠身,不易脱身。

    看出叶枫的犹豫,北徒封咬了咬牙,拿出一个盒子。

    “封知道道长喜欢灵药,特地让人收集了一株四百年份的人参,还请道长品鉴。”

    叶枫没有去接人参,话说到这里,再不答应就要得罪人了,想来北徒封也知道这次事情的重要性,清风观重建,北徒封出力甚多,如今又携重礼而来,再不答应,恐怕就要结下仇怨了。

    想了想,去一趟倒也无妨,他还没有出过临风郡呢,正好出去看看。

    “好吧,贫道应下了,县尊准备何时出发?”

    看到叶枫终于松口,北徒封当即大喜,叶枫的本事他是知道的,这次能将叶枫请回去,治好自己父亲的机会会大很多。

    就像叶枫想的那样,北徒家这一代优秀的子嗣不少,明争暗夺更是常态,这次如果能够将自己父亲救醒,绝对是会加大分的,对于以后争夺家主之位的好处,更是不必多说。

    “自然是越快越好,我明日来接道长可好?”

    叶枫孑然一身,迟些早些倒是没关系,“那明日,贫道就在观里等侯县尊了。”

    第二日,北徒封早早过来,叶枫也没耽搁,做完早功就随他出发了。

    马车出行也是方便的很,而且这北徒家的马车似乎还装了减震器,一路上行的竟然四平八稳。

    北徒家乃是北地大族,世居北地第一大城——邺城。

    邺城位于大离北方中部,距离寒城可不近,二人这一路上没有十来日怕是到不了。

    叶枫也无所谓,索性现在的他不管是在哪儿,随时随地都可以进入修炼状态,在哪儿修行不是修行,也是一番别味的体验。

    “主人,前后的城镇都太远了,晚上怕是要在野外宿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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