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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四章 孙仲奴(第 2/3 页)

    巫罗可以做,齐玄素也可以做。

    ……

    “孙,等你解决了圣弗朗西斯科的问题,我便向上面请示,让你做大主教。东方人也可以沐浴在无上意志的神恩之下。”

    “不敢奢求,能够保住小命,平平安安地度过余生,便再无所求。”….

    “你是在担心东方人的报复?大可不必,我们会保证你的安全,以及你家人的安全。”

    孙仲奴笑了笑:“东方有句古话: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但愿是鸟尽弓藏,而不是兔死狗烹。”

    丹尼斯直视着孙仲奴:“孙,你是在怀疑我的友谊吗?”

    孙仲奴轻笑着摇了摇头:“洛佩兹先生,我从未怀疑过你的友谊和诚意,只是东方还有一句话,叫做身不由己。你想要做好人,上面的人未必会让你做好人,可这个骂名又不能让上面的人来担,最终也只能由底下的人来担。无非是苦一苦孙仲奴,骂名丹尼斯来担,不是吗?”

    丹尼斯的目光变得柔和了:“孙,你不必如此悲观,你未来将是标杆。东方不是还有一句古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吗?我们很需要这样的俊杰,东方人有‘南门立木’和‘千金买马骨’的典故,你就是‘立木’和‘马骨’。”

    随着东西方的交流加深,东方人可以知道西方“断头皇后”的典故,西方人同样可以知道东方人的各种典故,在这方面,并不需要额外的解释。  这两个例子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孙仲奴轻轻叹息一声,转开了话题:“我出生在金陵府,哪怕是放眼整个东方,那也是有数的繁华之地。只是我的家族并没有过得很好,我的祖父生了一场重病,我的父亲是个孝子,不惜倾家荡产也要为祖父治病。结果就是祖父又在病痛折磨中苦熬了半年左右,最终还是去了,而我父亲不仅是花光了家产,而且欠下了巨额债务,不得不漂洋过海来到新大陆。”

    “我是在新大陆长大的,我从记事起,就生活在圣约克。对我而言,这里就是我的故乡。只是那时候的我还不明白,为什么我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们敌视我,认为我是祸害。不过我仍旧很喜欢这里,因为这里可以实现我的理想。”

    “我并不否认,我很喜欢老钱这个人,他算是我的半个老师。可他有一点不好,太过自以为是,总是喜欢搞东方大家长那一套,说一不二,容不得半点反对意见。他将我视为弟子,便也将我视为了他的附庸,总是打着为我好的名义强迫我做一些我不喜欢的事情。不过念在他过往的恩情上,我都忍了下来,因为东方有句古话,叫做多年媳妇熬成婆,我只要熬得住,总有自己说了算的那一天。”

    丹尼斯审视着孙仲奴:“可你还是背叛了他,虽然我很想用弃暗投明、幡然悔悟一类的说法来进行修饰,但这就是事实。”

    “对,背叛。”孙仲奴坦然一笑,“因为他越过了我的底线,人是要有念想的,有盼头,或者说希望。我之所以能够忍受,是因为我还有希望,只要希望还在,我就能说服自己退让,最可怕的是希望没有了。既然没有了希望,那就没有忍受退让的理由了。”….

    “我的希望是怎么没有的?因为老钱忽然跟我说,他觉得我的思想有问题,要让我去万里之外的中原,接受教育,矫正思想。这等于否定了我过往的一切,他是一个成年人,我也是一个成年人,谁都不是小孩子,他凭什么用自己的想法来否定我的想法?”

    “对于我来说,中原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未知,意味着陌生,意味着从头再来。我在新大陆辛苦经营的一切,全都付之东流。我为什么要离开自小长大的地方,跑到一个完全陌生的所谓故乡?这就好像抛弃几十年含辛茹苦养育之恩的养父母去认从未见过的亲生父母一样可笑,我为什么不能留在一个更富饶、更自由、更开放的城市里,而要返回落后的东方向东方的皇帝匍匐叩首?”

    丹尼斯伸手拍了拍孙仲奴的肩膀:“孙,你是对的,东方专制威权,就像一座巨大的牢笼,只有我们西方才是自由之光。我们是世上的光,城建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我们将如山巅之城,为万众瞻仰。因此,我们如果在已经着手的事业中欺蒙无上意志,使无上意志受贿赐予我们的庇佑,我们将成为笑柄,天下丑闻。”

    孙仲奴笑道:“圣约克就是山巅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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