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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五十八章、现实比小说更传奇(第 3/4 页)

    首先,弗兰克·布拉萨是个天才,虽然学习不怎么样,但是动手能力真的很强,远远超过普通人,这一点从他还是小孩子时候就表现出来了。

    1976年弗兰克·布拉萨出生在加拿大魁北克省,家庭很普通,父母也很普通,这让弗兰克·布拉萨看起来也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除了有一些调皮捣蛋。

    上学后!

    弗兰克·布拉萨和坏孩子一样,不喜学习,天天给老师捣蛋影响课堂距离,放学后也不写作业,是老师眼里极为不听话的孩子。

    如果仅仅这些毛病。

    弗兰克·布拉萨最大的成就估计就是社会上的混混,打工仔。

    他不仅不听话还坏,是坏孩子,胆子还特别的大,是那种想干就干的类型。

    因为家庭的缘故,弗兰克手里并没有太多的零花钱,为了让自己的生活更加丰富,他决定自己“赚钱”。

    十几岁的孩子怎么去赚钱。

    打工实在太累了。

    弗兰克·布拉萨不喜欢,他选着了最简单的零元购。

    据说,在弗兰克·布拉萨14岁的时候,他悄悄地跟在一个大人的后面进入了一家商店,店员误以为他是顾客的孩子,并没有特别注意他。

    估计天生适合零元购,走入商店的弗兰克·布拉萨很是镇静,趁人不注意,他将一块价值800加元的精美手表塞进了自己的怀里,然后从容地走出了商店,全程没有显出一丝的紧张或异常,可以说非常完美。

    拿到手表的弗兰克·布拉萨,到隔壁小镇将这块手表以半价出售,自己得到了400加元。

    在90年代,对于一个年仅14岁的少年来说,400加远绝对是一笔巨款,弗兰克用它逍遥快活了好一阵子。

    偷来的钱很容易花,很快没钱的弗兰克·布拉萨,开始了他的盗窃生涯,据说他每个星期都能“赚到”四五百元钱,成为了校园里的小富豪。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在这一次偷盗过程中,弗兰克·布拉萨失手被抓。

    因为年龄小,没有被关于监狱,但被学校的开除,这种结果对弗兰克·布拉萨来说并不意外,在开始偷盗的时候,弗兰克·布拉萨就有这方面的觉悟。

    为了养家湖口,走上社会的弗兰克·布拉萨在一家汽车修理厂找了一份工作,一边打工赚钱,一边学习修车技术。

    不得不说,弗兰克·布拉萨学习不行,但动手能力真的不是盖的,很快他就在修车厂学到了一身精湛的修车技术,其水平不必几十年的老师傅差。

    如果按照这个路径走下去,弗兰克·布拉萨将来会成为一个修车高手,干的好的话甚至拥有自己的汽车修理厂。

    只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加上修车赚的钱太少,对于弗兰克·布拉萨来说,只能养家湖口,发大财是不可能的。

    为了赚钱,他故技重施开始暗中偷买汽车零部件来换点小钱花。

    一开始,他只是客户车里的好部件偷偷换成普通部件,然后私下里卖掉。

    不顾,这种机会太少了,于是他把目光瞄准了停在路边的汽车,利用自己的修车的技术投到里面的零件。

    后来觉得太慢,直接盗窃整车。

    这种情况持续了好几年,据说弗兰克·布拉萨偷窃了几百辆汽车,没有一次失手,至于盗窃的汽车零部件则无法统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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