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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县卫的权力(第 2/4 页)

    比如第三部分中第一题:

    ——“奴告主,该当何罪?主杀奴,又该何罪?”

    答案是:

    奴婢若是告主人,非唐律规定的九种首恶外,一缕绞杀。

    当然是绞杀奴婢,不问是由。

    既然入了奴籍,还敢告主人,那就死。

    而主人若是杀死奴婢,有缘由的,笞一百,无缘由的,徒刑一年,可以银钱抵罪。

    这让夏渊看得极其心寒。

    也不由想起,陆冲收养的那几十个义子义女。

    或许,若没有他,这些人都要卖身为奴了。

    啧。

    再想想自己和妹妹,坦白说,如果不是自己进了阳城武修院,如果不是这几年没有天灾人祸,万一碰上灾年,或许,也是卖身为奴任人鱼肉的下场。

    封建社会没人权啊。

    夏渊不由再次感慨。

    不过,自己要上岸了。

    县卫的权力,简直大破天!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唐律疏议》中规定的,合法杀人权。

    这里同样有道题,就是阐述这条的。

    ——“一布匹商人,家财万贯,在青楼与一县卫因争女产生纠纷,县卫一怒之下,怒斩商人,该当何罪?”

    “商人当何罪?”

    答案是:

    “若县卫是在执行公务途中,则杀人无罪。”

    “若县卫为私怨杀人,罚俸三年,五年不得晋升。”

    “商人冲撞县卫,死罪,家产充公,妻女子眷尽数充为奴。”

    这特么……

    夏渊都忍不住吐槽了。

    牛逼啊!

    太王道了,没天理啊。

    但,事实便是如此,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这,就是县卫的权力。

    ……

    “夏渊,时辰到了,准备去参加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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