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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一十四章 溺婴(第 1/2 页)

    “居士这几年难道没有溺毙女婴?”

    听到陆凡的话,张员外微微一愣,沉默了好一会,最后似是无奈的叹了口气。

    溺毙女婴这种恶劣行为,自古以来就有,此风最盛的乃是江浙地区,大齐建国以来, 曾经明确规定禁制溺毙女婴,但是民间溺婴事件依旧屡禁不绝。

    这个恶习甚至成了一种轻车熟路的惯例,熟络到什么程度呢?一般来说,只要妇女生育,接生婆接生之后,一看是女婴就会问主家一句“存否?”一旦主家说不留, 那么这个女婴下一秒就会头朝下放进水盆之中。

    整个过程, 女婴的生母、接生婆,女婴的家人,但凡是在场的没有一个人会阻止,仿佛被放进水盆中溺毙的不过是一件不值一提的物件。

    如果这种现象只存在一两户人家,那可以说是这几户人家冷漠无情,但事实上,这种现象在江浙地区几乎沦为常态。而在其他地区同样广泛存在。

    这种溺毙婴儿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穷,例如前汉有一句谚语:“盗不过五女门”,意思是一个家庭如果生养了五個女儿,就会穷得连盗贼都不愿意光顾。

    这个时代,生产力落后,生产资料被豪门世家大量占有,百姓生存困难,根本养不起几个孩子。又因为需要男孩传宗接代,所以只能选择溺毙女婴。

    贫苦人家溺毙女婴是因为养不起,而富贵人家溺毙女婴则是想要生儿子。甚至这些富贵人家溺毙女婴更为残忍,他们担心溺毙了这女婴,后面再生孩子的时候依旧是女婴, 所以就会故意用针扎女婴, 以此来吓唬让这些女婴不敢再投胎到这里,然后好去生男孩。

    当然富贵人家溺毙女婴这还有跟厚嫁风俗有关,前朝《东苑笔录》里面记载,“嫁女必用蜜浸果品,以多为贵,至少亦须数百瓶。此物无买处,必须家自配制,又极费事。嫁期数月以前,即须备办,殚日夜之勤,穷工极巧...贫寒之家,虑遣嫁之难,而举女不敢多留者,半由于此。”

    甚至有些小富之家一次嫁女就要耗费一半家财,因此这些人家不愿要女婴。

    因为担心溺毙女婴会遭到鬼魂报复,这些人还去找一些所谓的神灵庇护,陆凡就曾经听他师父说过,一些地方会供奉‘护婴龙王’、‘护婴河神’、‘护婴土地公’之类的东西。

    什么意思呢?说是一些养不活或者早夭的婴孩认给这些神灵作干亲,祈求这些神灵庇护孩童的魂魄不受风吹雨打。刚开始陆凡听说这些事情的时候并没有反应过来,后来才知道, 什么认干亲,分明就是借助鬼神之名,行溺婴之实,又怕被那婴儿鬼魂纠缠,所以搞出来的东西。

    这张员外的情况就是这婴儿前来报仇了,只是陆凡也没想到,这女婴的报复居然会如此。直接钻进张员外的肚子里,让其怀孕。而且看着情况,若是他不出手,这张员外的结局肯定是被那鬼婴儿吸干阳气,破腹而出。

    若是这女婴从其腹中出生,到时候这张家满门估计都要凉凉。这女婴不知道往这张家投胎了几次,结果次次都被溺死,积攒下来如此怨气,岂是轻易能平息的?

    “道长,可有办法救我一命?”张员外带着一丝渴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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