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何方神圣(第 3/4 页)
秦警官接着说,最近警局连续接到两起女性*****案的报警,每一个报警女性都说自己晚上逛完酒吧出去之后,被男性带去附近住所,两人在房间里发生了强烈的身体撞击。
一般男女欢爱时,越是有力,身上越是容易留下痕迹,比如‘种红豆’,又或者指甲抓痕等等。
然而事后女性都是在大街上醒过来,醒来后发现自己身上并没有和男性强烈欢愉过的痕迹,无论jing液,还是吻痕、抓痕等全都没有,可她们明明有很深刻地和男性‘疯狂爱’的记忆,连下身也没有那种撞击过后的印记。
检查不出jing液,尚且能用套子解释,可为什么其他印记一并消失,就像和‘鬼’zuo了爱一样。
这种事情倒是挺新鲜的,不过我的关注点不是‘鬼’的问题,而是什么女性会随随便便与男性开房?还有,这种事情对女孩子来说不是羞于启齿的吗,为什么她们还会选择报警?
对于我的第一个问题,秦警官明显笑了一下,估计是在笑我的白痴,因为这种事情哪有什么‘为什么’,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有些女孩子就是喜欢这种和男性发生一次性的关系,而且据说有些女孩尤其喜欢在酒吧喝醉,大半夜里被陌生男人带回家,这种现象被称为‘捡尸’。
我第一次听说‘捡尸’,不禁暗想还有这种操作?
难怪很多男性都喜欢晚上去酒吧寻开心!
对于我的第二个问题,秦警官表示自己也想不通,可能因为有些女孩胆子小,怕真的遇到鬼,所以报警,算是给自己一个心里安慰。
并且咱们城市如此大,酒吧何其多,每天发生‘捡尸’的事情恐怕不止一两起,报案的只是极个别的少数。
秦警官说得有道理,当自己身体受到侵害时,如论男女,报警都是比较正确的做法。
秦警官告诉我,他们当时对其中一位报警女性做了下体检查,确实没检查出有被性侵的痕迹,但女孩清楚记得自己昨晚被一个男人带走,不过她当时喝得很醉,记不得去的什么地方。
如果仅仅以上事情,并不会让全警队队员都觉得在‘闹鬼’,但后来报警后的女孩都不约而同地发生尸斑的情况。
“活人怎么可能长尸斑?不是只有尸体才会出现的情况吗?不会是长的什么癣吧?”我觉得很惊愕。
秦警官摇头,他们请法医鉴定过,确实是尸斑,是血液缺乏动力,沉积在身体里的暗红色斑痕。
“如果人的血液都不流通,不就是死了吗?”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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