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救济有度(第 3/4 页)
以工代赈,若是办得好了,可以省下一大笔赈灾银子。
但这也仅限于那些灾民没有受到太多的损伤时,比较适用。
不然的话,灾民能不能活下去都不知道,身子疲惫或是染上了病,那又要如何做事呢?
李二对于此法还不够了解透彻。
此时听到李承乾提起这些,也是头脑顿时清晰起来。
这些难民是能够长途跋涉到长安的,并非动也动不得只能等着朝廷救济的。
既然打算以工代赈,那就不能让这些难民觉得,他们就是不做事,也能够得到朝廷的救济。
不然的话,到时候,还有几人肯老老实实的做事呢?
所以这两者一定要分开了。
救济是要做的,但是不可太过。
让这些人暂时性命无虞便是了,至于攒钱什么的,就不用提了。
“此事需特别注意一点,朝廷的救济与修路一事无关。朝廷不能拨太多的钱粮,若不做事,便不能有工钱。”
“这些人也只得每日一顿粥,让他们暂住在庙宇,顶多每人再给一件稍厚的衣裳。多的就没有了。等几日后,见他们身体稍有恢复,便不再供给吃食。”
“若有谁发善心给他们施粥给东西的,那不在朝廷管辖范围之内。但是几日后,便叫他们去做事。但凡做事的,按日发工钱。”
“但是要比寻常少一些,少的这部分用来给他们准备吃食,以及建造住处。当然了这钱是长长久久慢慢扣的,一次不能扣太多。要保证他们手里时能够拿到些许工钱的。”
这就是要给他们希望,指给他们一条活路。
但是朝廷不能一直负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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