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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初见(第 1/4 页)

    缘、起、缘、灭。

    这四个字有点玄妙,妙就妙在它发生时,可以是无声无息,甚至是毫无征兆。

    故事要从沈之恒遇袭的这一夜开始讲。

    民国二十五年十一月廿日夜,天津卫,英租界。

    沈之恒参加一场盛大的慈善晚宴,因为被个酒徒缠了上,所以决定提前告辞。酒徒在不喝酒时也是个体面的大人物,可一喝了酒就变得黏黏糊糊,逮谁缠谁,逼着别人和他一醉方休。今晚他缠上了沈之恒,可沈之恒早在几个月前,就发现自己不能够再喝酒了。

    他不愿在宴会上呕吐,所以随便找了个借口退席,由于怕被酒徒追了上,他走得有些慌,连大衣都忘了穿,上了汽车之后才感到了寒冷。

    他向来不慌,这一晚却被个醉鬼逼得乱了方寸,事后一回忆,他感觉这也像是个不祥之兆,但在当时,他什么也没想,只快速发动汽车,想要回家休息去。他这辆汽车,是今年最新款的凯迪拉克,上个月刚从美国海运过来,在天津卫里还是头一辆。沈之恒这么一位阔绰的报业大亨,他本人也正是一位奢华的摩登文人,摩登文人既是有钱,那么开辆豪车出出风头,自然也是相当的合理。

    汽车驶过英租界的街巷,直奔法租界的沈宅而去。夜深了,又是深秋时节,大风一吹,那寒冷的程度,和冬夜也差不多。汽车经过一户洋房公馆,公馆里灯火通明,是米将军的家,更准确的讲,是正房米太太的家,因为米将军乃是一位千古风流人物,虽然自从北伐之后就下了野,一直是个半赋闲的状态,但是不改风流本色,在外广筑金屋,四处繁衍,成年的不肯回家。而在沈之恒的汽车经过之时,米公馆内刀光剑影,是米太太守活寡守得要发疯,正在拿米大小姐出气。米大小姐十五岁了,平日里摄取的一点点营养都用来长个子了,实在是没有余力去发育,所以看着还像个黄毛丫头。

    米大小姐也是个瞎子。

    二十四小时之后,米大小姐将与沈之恒相遇,但此刻她对那场相遇毫无预感,单是咬牙忍痛,由着她妈妈抓了她的头发,将她的脑袋往墙上撞。她的头发疏疏落落,有的地方已经露了头皮,全是被米太太薅的,因为她是个轻飘飘的小玩意儿,非常适合被米太太薅着头发扯过来甩过去,米太太薅得顺了手,几乎要上瘾了。

    单手攥着一根盲杖,米大小姐知道凭着母亲这种撞法,想把自己活活撞死是不可能的,可是总这么担惊受怕的活着,她也厌倦了。

    汽车驶过米公馆,抛下了受苦受难的米大小姐。与此同时,在不很遥远的城市另一侧,厉英良走进他的会长办公室里,在写字台后坐了下来。胳膊肘架上桌面,双手十指交叉抵着下巴,他微微仰头望着电灯,等候部下带回捷报。

    今晚沈之恒必须死,沈之恒不死,他没法向横山瑛交差。况且就算上头没有横山瑛下令,仅从个人的情感出发,他也很愿意宰了沈之恒,因为沈之恒给脸不要脸,他几次三番的向沈之恒示好,可沈之恒总是不肯搭理他。他妈的,他堂堂的华北建设委员会会长,走出去也是威风凛凛前呼后拥的,怎么就入不了沈之恒的眼?我给日本人做事怎么了?你不也是仗着英美法的势力,才敢在报纸上胡说八道吗?

    厉英良心思敏感,自己翻尸倒骨的想沈之恒,想着想着就气得眼睛都红了,眼睛是水汪汪的大眼睛,眼角挑上去,配着两道长眉,加之皮肤白皙,看着甚美,像个过了气的戏子。

    办公室一角的自鸣钟当当当响了起来,厉英良抬眼去看,此时已是凌晨一点整。

    凌晨一点整,沈之恒在街边下了汽车。

    汽车出了毛病,无论如何发动不起来,于是沈之恒决定走回家去。风越发的猛了,似乎都卷了细雪。沈之恒只穿了一身薄薄的晚礼服,倒是也知道冷,双手插在口袋里,他低了头,拱肩缩背的顶着风硬走。

    向前走出了半条街,他在街口拐了弯,如此又走出了半里地,他听到身后传来了汽车声音。回头望过去,他就见车灯闪烁,正是一辆汽车加大油门,一路轰鸣着冲向了他。

    他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汽车撞上了半空。汽车立即刹车,待他落地了,汽车直冲向前,前后轮胎又依次碾过了他的腰背。然后汽车停下来,后排两侧车门一开,两名黑衣人分头跳下,手里全提着手枪,枪管奇长,是加装了消音器。两人走到了沈之恒跟前,一人低声道:“是姓沈的吧?”

    另一人打开手枪保险,将子弹上了膛:“没错。”

    两人举枪向下,要对沈之恒补枪。哪知未等他们扣动扳机,地上的沈之恒忽然以手撑地,站起来了。

    他短发凌乱,面孔和前襟都沾了大片灰土,然而四肢俱全,看起来依然是囫囵完整的一个人。向着黑衣人迈了一步,他张开口像是要说话,然而黑衣人训练有素,对着他的脑袋就扣了扳机。子弹轰得他向后一仰,额头上立时开了个血洞,红的白的一起迸溅出来。

    可他踉跄了一步,居然又站住了。甚至,他这回还说了话:“谁派你们来的?”

    黑衣人一起后退了一步,他们干的就是杀人买卖,活人都敢杀,世上还有什么是能吓唬得住他们的?没有了,他们一直无所畏惧,直到此时此刻,他们遇见了个杀不死的活人。重新举枪形成包抄之势,他们一起瞄准了沈之恒,同时就见那粘稠热流正顺着沈之恒的额头往下淌,淌过了他的眉毛,糊住了他的眼睛。他抬手一抹,抹开了一股子甜腻的血腥气,然后,黑衣人眼看着他将手指送进了嘴里。

    手指湿漉漉的,他一边一根一根的吮吸,一边转动眼珠,扫视了面前二人。

    先开过一枪的黑衣人,决定再当一次先锋。枪口瞄准沈之恒的眉心,他再次扣动了扳机。可是这回他那勾着扳机的食指扣了个空,冷风吹过他的指缝,他怔了怔,发现手枪已经落入了沈之恒手中。沈之恒用枪口抵住了他的眉心,又问了一遍:“谁派你们来的?”

    他的同伴这时开了枪。

    同伴站在沈之恒身侧,在枪声响起的前一刹那,沈之恒如有预感一般,猛地出手一打枪管。枪口向上一扬,子弹贴着沈之恒的头发飞了过去。沈之恒随即调转枪口,对着那人的咽喉一扣扳机。一声轻响过后,那人倒了下去。枪口转回前方,他忽然吼道:“是谁?不说我就杀了你!”

    黑衣人直瞪着他,看他的血和脑浆一起顺着鬓角往下流,看他伤到了这般程度居然还不死,不但不死,还能说话,还能杀人。黑衣人杀人无数,杀到今夜,见了活鬼。

    他怕极了,甚至忘了他的后方,还有一位援兵。

    汽车里的汽车夫从车窗中伸出一把轻机关枪,对着他们的方向开了火。没了消音器的遮掩,枪声响如一串惊雷,火舌扫过了黑衣人和沈之恒,而在他们双双倒下之后,汽车夫收枪开车,调转车头,再次碾过沈之恒的尸体,在远处巡捕的警哨声中冲入夜色,逃之夭夭。

    这一段清净道路,已经是血流成河。

    沈之恒不想死,可若是被巡捕见了他这副惨相,他不死就显得不大合适。所以趁着巡捕未至,他接连翻身,滚到了路旁的土地上。泥土吸收了他的鲜血,他只向前爬了一小段路,就山穷水尽、无血可流了。

    也就不会继续留下痕迹了。

    在沈之恒艰难爬行之时,他还不相识的两位有缘人,正在各忙各的。

    米兰坐在漆黑卧室里,手里挽着一条衣带,想要去死,可是她家住的洋式房屋,四壁光滑坚硬,并没有房梁供她栓绳子上吊,要跳楼呢,又是一楼。

    厉英良坐在明亮的会长办公室里,自己给自己冲咖啡。咖啡滚烫的,他喝了一口,烫得怪叫一声,两只水汪汪的妙目又泛了红。放下杯子在房内踱步,他等着部下回来复命。他的人筹划了这么久,沈之恒又只是个文人先生,他这一次应该没有理由失败。忽然在镜子前停了脚步,他抬头看了看自己,不是欣赏自己的俊俏,他不大清楚自己的俊俏程度,对于自己的相貌也是毫无兴趣。他是看自己有没有官威,有没有那个飞黄腾达的气质。

    民国二十五年十一月廿一日,昼。

    李桂生敲了敲门,唤道:“会长,我是桂生,我回来了。”

    房内传出回应:“进来。”

    他推门进了去,大气都不敢喘。门内这间屋子四四方方的挺宽敞,里头按照上等办公室那么装饰了,家具一色都是红木的,沙发茶几也俱全。西洋式大写字台后头,坐着个小白脸,正是华北经济建设委员会的会长,厉英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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