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转战热土(第 4/4 页)
想到这里,峒流慢慢站起身子,试着爬上近前的一棵高树,看看在峒流和杜莫的淡水耗光之前,能否走运地遇到一条河流。
峒流把匕首刀背咬在嘴里,抱住大树开始往上攀爬,只爬到半高,但见一条颜色醒目的大毛虫横在树皮上。
它黄色脊背上竖着几根金亮的毛毛,脑袋前端有两只倒牛角似的黑牙。虽然以前没见过这种虫子,但从其醒目的色泽推断多半有毒。
看着眼前反胃的大毛虫,峒流两臂胳膊不觉泛起鸡皮,在东南亚的丛林时,倒也见过不少怪异昆虫。
但第一次踏入真正的非洲草原,偶尔见到一只个头儿如此粗大的毛虫,心里不免疑忌。
双腿用力夹紧树干,腾出一条胳膊,抓下嘴里咬着的匕首,缓缓朝这条蜡烛般粗长的毛虫按去。
这条刺儿茸茸的家伙,并无躲避之意,给匕首轻轻压住头部后,嗖地一下被拨飞出去,摔进浓密的草地不见了踪影。
峒流收回匕首,继续往树冠顶上攀爬,没有再看到类似恶心的东西,才放心踩蹲在一根并不是太粗的树枝上,摇摇晃晃地朝远处瞭望。
前面依旧是茫茫草海,那些长在草原上的歪曲树木,由于领土宽阔,彼此挨得并不是很近,即有几分树林的特征,又不免太过稀疏。
几头高大的棕点长颈鹿,正悠闲地围在一棵树下进餐,再远一点,便可看到无数角马和羚羊。
峒流知道,这些景象说明我们离狮子和猎豹不远了。
附近应该有河流,不然这些动物不会如此密集地聚拢在这片区域,但峒流和杜莫都没有它们那种可以嗅出水源方向的鼻子。
所以,如果直线跑下去,而河流却竖立在峒流和杜莫的左侧或右侧,那跟奔跑在荒漠没什么两样。人到了这种境地,能多些运气再好不过。
杜莫并没睡多久,不到两个小时,他便给浑身冒出的热汗泡醒了。
这家伙睁开眼睛的第一个动作便是拉开包裹找水喝。
“杜莫,我们得快些赶路,而且要寻找水迹,不然天色暗下后,视野更难发现河流,野兽的攻击距离同样会拉近。”
峒流从树下跳下来,一边整理背包,一边对摇晃着大脑袋发蒙的杜莫说。
“我的天啊,隔了这么多年再回到非洲,抗热的韧性一点都没有了,就连打个盹儿也像躺在热锅上似的。咱们赶紧走,什么时候遇到小河,我非得躺在清凉的河水里睡它一觉。”
杜莫用胳膊揩掉额头淋漓的汗珠,边收拾行囊边愤恨地说。
“前面有很多角马和羚羊,你能辨认哪个方向可能有水源吗?小地图上的精密度已经不够用,上面关于这片区域,毫无河流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