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契约精神(第 2/4 页)
接着,陈楠喊了声徒弟。
“大牛,把那一沓纸拿来!”
稍时,牛十三飞快跑来,递上陈楠需要的东西,叉腰站在旁边。
不等有人开口,陈楠站起来问道:“认识上面的字吗?”
来这打工的,不是文盲就是半文盲,大字不识几个,憋了半晌,磕磕巴巴的道:“聘什么约?”
“是聘用契约!”
陈楠一拍脑门,算是知道没文化的可怕了。
“掌柜的,这东西是干啥的?”张德福瞪着眼睛,小心问道。
见怪不怪,在唐朝雇主与员工之间很少有签订合约的习惯,陈楠只好举个例子解释。
“诸位都知道房契和地契吧?”
“这张纸,和地契是一个道理。”
“在上面签字,或按上手印,就证明你们是这间酒楼的人了!”
说完,就有人发问:“掌柜的,难道写了名字,就让我们干一辈子?毫无自由?”
“是啊,那和卖身契有何区别?”
陈楠笑了笑。
“这个不是什么卖身契,上边写明了,从今天开始,五年内你们不能擅自退出或离开。”
“五年之后,你们想另谋高就,我绝不阻拦。”
闻言,众人忙不迭的点头。
这里面的,哪个不是年轻力壮,年纪最大的还没到而立之年。
五年时间,不算太长。
陈楠如此作为,是基于客观原因的考量。
来到大唐混日子,他目前毫无背景,底牌又不多,做事得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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