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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四章某家洪承畴(第 2/4 页)

    李朝生好看热闹的性格就起来了,带着人饶了一个大圈过来看看,结果发现这里有处决人犯的。

    李朝生对古代杀人也挺有兴趣的,于是坐在马上抱着肩膀看着。

    这时就见远处有一个高台子,一个膀大腰圆的刽子手,怀抱着鬼头大刀站在那里,身上穿着**的红色衣衫,脑袋上系着红色的包头巾,一双大眼炯炯有神。

    这时两个兵丁拖着一个魁梧的汉子上了高台,汉子这时腿都吓软了,拖着上高台,后面还流出一地的水迹,看样子是吓尿裤子。

    汉子脖子后面插着一根竹竿,竹竿上挂着一张白纸,白纸上写了这个男人犯了什么事。

    这时两声铜锣响,刽子手上前按住了囚犯,把囚犯脖子上的罪状拿出来丢在一旁。

    与此同时,一个身穿暗红色袍子的中年人拿着文书喊道:“今日处决土匪韩八山一名,验明正身,斩!”

    当~

    三声铜锣响动,这时刽子手拿着大刀对着汉子的脑袋挥下,下一刻一个斗大的脑袋掉落下来,这时下面的人纷纷议论。

    “这是第十二个了吧,这些年杀了不少土匪了,这年头土匪是越来越多了。”

    “是啊,是啊,朝廷的手段越来越酷烈了,本来说好的秋后问斩,现在根本等不及了,抓到就杀,就是为了杀鸡儆猴啊。”

    “我说这些都没用,大家伙都吃不饱肚子这才造反,要是能吃饱肚子谁造反啊,哎,真是的,朝廷无能,让百姓受苦。”

    听了这话一群百姓窃窃私语,一个个很无奈,却无可奈何,只能过来看个热闹,毕竟这个不比看舞台上那些人叽叽喳喳唱大戏有趣的多吗?

    看到土匪人头落地,石小磊忍不住缩了缩脖子,仿佛当头被上了一课一般,毕竟他以前是土匪,现在虽然是正规军,可是在朝廷眼里跟土匪也差不多吧,这时候看着砍头,难免有些后勃颈发凉。

    看到这一幕谷子也感触颇多,心中下定决心,要是遇到官军围剿决不投降,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绝对不能像今日这般,仿佛耍猴一般的被人看着砍头。

    郭宝这时摸了摸自己的后勃颈,感觉自己出了一声冷汗,这时偷眼看李朝生,只见李朝生摸着下巴,不知道在思索着什么。

    这时郭宝道:“东家,您这时吓到了?”

    李朝生这时却说道:“不对劲啊。”

    “什么不对劲?”

    郭宝看着李朝生,李朝生这时说道:“我是说这杀头的过程不对劲啊,按照朝廷法度,杀头前不应该有一块肉跟一杯酒送行的吗?”

    郭宝听了这话道:“按理来说是有的,不过东家这年头,富户人家都不一定吃上肉,犯人还哪有这些待遇,一切从简了,要是真的砍头就给一块肉,这灾民要是饿急眼了,说不定主动作死,然后为的就是那一块可以吃进嘴里的肉。”

    听了这话李朝生一愣,紧跟着竟然缓缓点头,李朝生同意这个说法,他们真的能做出来。

    死尸倒地,这时刽子手把死尸提到高台边,下面有木头,这时无头的尸体,血液沿着高台低落木头,就跟杀猪放血一样一样的。

    这时还有一个长相凶恶的官差喊道:“都看清楚点,当土匪没有好下场,这脑袋长在自己脖子上才是自己的,没了就什么都没了,都给老子老实点。”

    说完这官差也是凶猛,一脚把人头当皮球踢了出去,人头飞出,沿路的人赶紧躲闪,这个人头如无人之境一般落入了李朝生的脚下。

    李朝生没有躲闪,而是静静的看着那颗没了血色没了生机的人头,而人头这时眼睛也没闭上,也在看着李朝生,二人四目相对,一个活着,一个死了。

    这就是人命不如狗的年代吧,人类已经没了对生命最初的敬畏,把人头当皮球踢,这个放到现在早就炸锅了,这时所有人都司空见惯,没有人对此表示有异议。

    “哎,公子,麻烦把人头丢过来。”

    李朝生正在想着出神,那高台上的刽子手喊了一声,石小磊闻言准备下马去捡人头,李朝生却拦住了石小磊,自己把人头捡了起来,然后顺手一抛丢给了刽子手,刽子手见人头飞来,顺手一接,抛了抛,仿佛挑西瓜一般丢入了柳条筐中,紧跟着对李朝生抱了抱拳道:“多谢。”

    李朝生面无表情,这个该死的年代,不能改变,就要尝试着先适应。

    李朝生想着,这时第十三个土匪被押上了高台,土匪嘶嚎哭泣,却动摇不了铁石心肠的刽子手,不过李朝生已经没有心情再看了。

    他想起了鲁迅先生那篇《药》,是啊,麻木的中国人为什么会喜欢看杀头呢?李朝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他肯定是中国人,因为刚才听见锣声,也想过来看看热闹。

    李朝生离开,紧跟着来到大差市,在老土的带领下把车上的货物全卖了个干净,紧跟着李朝生找了个大客栈,包了下来,一群人先住在这里。

    刚到西安,先了解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然后再想做什么买卖,李朝生想着下定决心,下午其他人客栈休息,他带着老土与警卫班的人出去看看这繁华的西安城。

    中午,李朝生等人就出来了,作为一个有这丰富旅游经验的人,到了一个地方第一件事不是看名胜古迹,而是寻找地方美食,其次是好玩的地方。

    所以首先呢,吃美食,李朝生从客栈出来,到了街上随处可见异族人,有蒙古人,也有乌斯藏人,乌斯藏人就是xz人,不过这时叫做乌斯藏人。

    他们来西安是做买卖的,赶着自己的羊,还有马,换取自己需要的茶叶,盐巴,铁器,等生活物资。

    李朝生在街上溜达了一圈,很快来到了一个人很多的卖羊肉汤的馆子,馆子里面生意很好,很多人在这里吃羊肉,喝羊汤,吃的是不亦乐乎。

    对于人很多的馆子,李朝生还是很愿意去尝试一下的,其实说来也很怪,街上两家店,一家人员很火爆,一家却可以门可罗雀,这就是很神奇,而对于这种店,李朝生以前喜欢去人少的,不用排队,可是后来李朝生改了想法,要去人多的。

    因为人多的店,他虽然不能说手艺百分百比人少的点好吃,可是最起码他能保证食材的新鲜,因为人多,东西卖得快,上新的快。

    人少的点人流动慢,食材可能一周都没换。

    李朝生一行人来到了羊肉汤店,看了一下幌子,上面写着杨老三羊汤馆。

    “走,咱们就尝尝他们家的羊汤。”

    李朝生说着带着几个人进了羊汤馆,然后就看见一个掌柜的迎了出来,笑呵呵的说道:“几位里面请,我们家的清汤羊肉最鲜美了,你可着这条街也找不到第二家。”

    听了这话李朝生道:“那就尝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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