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83章 摸着石头过河(第 3/4 页)
中原女子指望不上,朝堂第一个想到的,自然就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让屯耕团卒,于当地土著民当中,寻找自己的爱情。
但这个提议,却又将朝鲜当地土著的安置问题,再次摆上了台面······
“嗯······”
“安国侯之虑,亦朕之忧。”
御榻之上,天子刘盈低头沉思良久,终还是缓缓点点头。
“若使屯耕团之卒,以当地朝鲜遗民女妻之,则于余者,亦当有所举措。”
道理再简单不过;
对于朝鲜当地土著而言,安东郡的设立,意味着这些人,都成为了理论上的‘汉民’、
但在安东郡设立之前,将朝鲜当地土著编户齐民之时,长安朝堂却并没有将这些人纳入‘农籍’,而是在安东郡,史无前例的发明了‘民籍’。
民籍,顾名思义,就是民众的户籍。
但在中原,士农工商等群体虽也都算‘民’,却从来都没有人被纳入过‘民籍’,而是按照出身,纳入农籍、商籍,又或是官籍、宫籍。
这就好比后世,数学专业学子的课表上,会有微积分、代数、几何、统计等课程,唯独不可能有一门课叫‘数学’一样;
汉家的民众有农籍、商籍,乃至官籍、宫籍,唯独不会有‘民籍’。
在当年那场东征卫满朝鲜的战争之后,本就生活与朝鲜治下的民众,便被纳入了‘民籍’;
而后续派往当地的屯耕团,其团卒才被纳入了当地的‘农籍’。
之后,当地民众与各屯耕团之间,也可谓是井水不犯河水。
——屯耕团以城池为中心,向四周开垦荒田;而当地群众,则依旧按祖辈们留下来的生存技能,以渔猎为业。
屯耕团是半军事化集体,团卒除了那栋农院,基本没有其他私人财产,所以这些团卒和当地人之间,也基本不会有什么交流。
顶天了去,也就是屯耕团将领出面,用集体财物,和当地群众换取一些物资。
近两年的井水不犯河水,也终于是让当地群众不安的心逐渐安定了下来,习惯了以‘汉民’的身份,继续在当地生活。
但对于这些民众,长安朝堂,却至今没有确定的安置方案。
问题的核心,主要在于当地民众的生活习惯。
有人提出过,将当地人直接纳入农籍,并按照汉律承担税、赋,以及兵役、劳役;
但当地民众独特的生活方式,却又让朝堂根本无法下定决心,向这些新汉民收取农税。
——因为绝大多数朝鲜土著的生活方式,就是在春、夏两季捕鱼,再偶尔上山打猎,然后借着秋天,将猎物都制成肉干!
向这样的群体收取农税?
怎么收?
三十税一?
每抓到三十条鱼,就把其中一条当农税交上来?
还有口赋,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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