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59章 治大国,如烹小鲜(第 3/4 页)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
有一天,周天子找来了一个臣子,任命他为一地首官,让他去负责该地区的发展,并予以报酬,也就是俸禄。
但对于这个臣子而言,自己所掌管的这个地区,根本不是自己的。
治理的好与不好,俸禄都是照常发放,很难对这个臣子造成直接的利益获取或损失。
顶天了去,就是治理的好了有点奖励,治理的不好挨批评。
所以,这个臣子只需要保证这块地区的治理,别烂到人神共愤、会导致自己失去官职的程度,就完全可以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躺着吃朝廷的俸禄到老死的那天。
这,就是当人类只具有某个物品的使用权,而非拥有权时,所普遍会抱有的心态:不爱惜、不关心,不害怕失去、也不渴望得到更多。
——在后世,房东永远比租客更爱惜房子,就是这个道理:是自己的,才知道爱护、才知道心疼。
但如果周天子赐予的,并不是这个地区的治理权,而是拥有权呢?
若这块地区,是周天子亲自分封,能遗传子孙后代的封土,那情况,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为了将封地建设的更好,这个受封土地的人,必然会发挥出自己所有的主观能动性,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自己的封地建设到最好!
为了能长久具有这块土地的拥有权,这个领主甚至能接受‘非但不用朝堂给自己发俸禄,自己还要给朝堂上贡’的规定!
拿着俸禄的臣子,因为不具有土地拥有权,所以会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宁愿什么都不做,也不愿犯错;
而得到土地拥有权的领主,明明没有俸禄,甚至还要给朝堂上贡,却能发挥自己所有的力量,只求自己的封土发展的更快、更好。
这样的反差,乍一眼看上去,或许会有些奇怪。
但实际上,这却是人性最为浅显,也最让人容易理解的一点:自己的东西,才值得投入百分百的精力;但别人的东西,只需要三成甚至两成,别弄的场面上太难看就可以。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一个新兴政权想要对辽阔的领土实施有效之理,或是想让扩张所得的土地快速发展起来,分封制,无疑是最好的选项。
但分封制,却也是悬在每一个封建王朝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稍有不慎,这个发展利器,就会亲自敲响王朝的丧钟。
所以,对于分封制的讨论,自春秋初期出现至今,就从未曾停止。
——如果分封制好,那周王朝的覆灭怎么解释?
长达数百年的春秋战国,以及周天子所经受的屈辱,又该作何解释?
可如果不好,那周王朝从最开始那巴掌大的地方,到后来富拥神州万里,又如何解释?
对于这个问题,始皇嬴政的答案,显然是‘吾不用也!’
但秦二世而亡的前车之鉴也证明:就算分封制应该废除,但短时间内,也还不是废除分封制的好时机。
所以在鼎立汉室之后,汉天子刘邦毫不意外的甩开膀子,将历史的车轮往后推回去了半步,以分封制和郡县制并行于天子。
而这样一来,曾使得姬周灭亡的那个问题,就又摆在了刘汉王朝面前。
——中央不够强大,郡县制就无法有效治理地方;但分封制又会对中央造成威胁······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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