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凑满一打(第 2/4 页)

    “埃德温叔叔,可我确实读过啊。我读了《两面旗帜之下》,喜欢极了。”

    “你太出乎我的意料了,我感到震惊。现在的女孩子真是不成样子了。”

    “你一直说,等我到了三十岁,你就给我绝对的自由,读什么都可以。”

    “亲爱的埃莉诺,自由和准许是有区别的。”圣克莱尔先生说道,为了让自己的指摘不太过刺耳,他微笑了一下,但依然掩不住自己的威严。

    不知道我如此复述这段交谈,是否能传递我当时感受到的意味,那是一种迷人的老派。他们谈起种种新事物败坏风气,就像自己还活在一八八零年代一般,让我听一整晚都可以。如果能领略一眼他们在莱因斯特广场的大房子,我也愿意付出很大的代价。客厅里那些包着红色织锦的成套家具,每一件都拘谨地立在指定的位置,应该是我熟悉的场景。摆满德累斯顿细瓷器的陈列柜会把我送回童年。他们一般都会坐在餐厅,因为客厅只有聚会时才用;餐厅里一定有一块土耳其地毯,一个巨大的红木餐具柜,因为装了太多银器而“不堪其负”。墙上挂的画作一定在一八八零年代的学院中深受亨弗莉·沃德[11]夫人和她叔叔马修的赞赏。

    第二天早上,我走在埃尔松后面一条景色优美的小径上,正巧遇到波切斯特小姐在完成每日例行的散步。我想陪着走一段,但很确定她会为此太过尴尬的,这位五十岁的老姑娘,即使是和我这样上了年纪的人,也不能独自相处。经过她时,波切斯特小姐躬了下身子,脸又红了。奇怪的是,就在她身后几步远,跟着那个我在海滩上聊过几句话的滑稽小个男子,依旧戴着黑手套,衣衫破旧。他碰了碰自己的圆礼帽。

    “不好意思,先生,能不能麻烦您让我用一根火柴?”他说道。

    “当然,”我答复道,“但恐怕我现在身上没有烟了。”

    “请允许我请您抽一根我的。”他说,拿出纸烟盒。里面是空的。“天呐,天呐,我居然也抽完了。这真是太巧了!”

    他继续往前走的时候,我似乎觉得他的脚步加快了一些,于是心里就起了疑,担心他会不会打搅波切斯特小姐。我想过掉头跟上去,但也只是一闪念。这男子言行还算体面,我难以相信他会骚扰一位只身独行的女士。

    同一天下午我正在海边坐着,又见到了他。他迈着小步,走走停停,朝我的方向过来。那天还有些风,他就像随风而动的一片干枯的树叶。这回他没有犹豫,直接在我身边坐下。

    “我们又见面了,先生。世界真小。如果不算太过打搅您,可否让我坐上一会儿,我实在有些疲惫。”

    “这是公共的长椅,要论坐的权利你一点也不比我少。”

    我没有等他问我讨火柴,直接递了一根烟给他。

    “先生,您太客气了!我规定自己一天不能抽太多烟,但抽的那几根我都尽量享受。人岁数一上去,可以享受的乐趣真是越来越少,但我的经验也告诉我,那些剩下的却更有滋味了。”

    “这个想法倒很让人宽心。”

    “不好意思,先生,您是否就是那位有名的作者?”

    “我的确是个写作者,”我回答,“但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呢?”

    “我在画报里见过您的肖像。大概您没认出我吧?”

    我重新看了看他,虚弱、瘦小,一身黑色的衣服干净却破旧,长鼻子,水汪汪的蓝眼睛。

    “恐怕我的确没有。”

    “我敢说我的容貌的确不一样了,”他叹了口气,“我的照片曾经出现在大英帝国的每一张报纸上。当然报社派来的摄影师从来都拍不好,我不会瞎说的,先生,有些照片要是底下没印名字,我自己都猜不出那人居然是我。”

    他沉默了。浪头正往海中退去,砂石海滩之外,还有一段黄土。防波堤就埋在黄土中,像是史前巨兽的脊骨。

    “能当一个职业作家真是妙不可言啊,先生。我一直觉得自己在写作上也有点天赋,老早也有过几回,拼了命地读了不少书,只是后来没有坚持。我的眼睛不像过去那么好了,这是原因之一。我相信要是真花些力气的话,我也能写出一部书的。”

    “他们说每个人都能写出一部书的。”我答道。

    “我能写的可不是小说,你知道吗。小说不对我的胃口,我更喜欢历史书之类的。不过回忆录倒可以。如果有谁出价让我觉得不算白费了功夫,我不介意把我的往事写一写。”

    “最近的确正流行写回忆录。”

    “从某些方面来说,我的经历可没有几个人体验过。我不久前还真给周末报纸写过信,但他们都没回我。”

    他仔细地审视了我一番,这个人的做派太体面了,怎么也不像是要问我讨个二先令六便士硬币的人。

    “您当然不认识我对吧,先生?”

    “我的确不认识。”

    他好像权衡了一番,把黑手套在手指上的几处褶皱抚平了,又看了几眼露出来的一处破洞,然后转过来对着我,好像还很难为情。

    “我是那个著名的莫蒂默·埃利斯。”他说道。

    “哦?”

    我实在想不起来自己听过这个名字,也不知道该发出别的什么惊叹声来配合他。这时他的脸上出现了一种失望的表情,我有些尴尬。

    “莫蒂默·埃利斯,”他重复道,“你不会告诉我你不知道吧。”

    “恐怕我只能承认了。我大多数时候都在国外。”

    我猜不出他的名声是因为什么,在头脑中作了几种假设。在英格兰,大家喜欢追捧体坛明星,但他不可能是个运动员,倒像是个信仰疗法的医师,或是个台球冠军。当然最不容易让人记得的就是一个退下来的内阁大臣了,他或许就是某届失败政府的贸易委员会主席。不过他一点也没有政客的样子。

    “名气就是这么回事,”他忿忿地说,“想啊,我有好几个礼拜可是英国被谈论最多的人。您再看看我,一定会想起来在报纸里见过的。莫蒂默·埃利斯。”

    “我很抱歉。”我说道,摇了摇头。

    他停顿了一下,好让自己公布答案时更有气势。

    “我是那个著名的重婚者。”

    好了,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告诉你他是个著名的重婚者时,该如何作答呢?我得坦白,平日里我也时常自诩从来没有接不上的话,但这一次我哑口无言。

    “我曾经有过十一位妻子,先生。”他继续说道。

    “大多数人觉得一个就快到承受力的极限了。”

    “啊,那是因为缺乏练习。有了十一个老婆之后,你对女人可以说几乎无所不知。”

    “那怎么到十一个就停下来了呢?”

    “这话吧,我早知道你会这么问了。那天我头一回看到您的脸,我就对自己说,这人一定机灵极了。你知道吗,先生,一直让我耿耿于怀的就是这事儿了。‘十一’听上去总有点怪怪的,对不对?好像还有些欠缺一般。你看,谁都不会对‘三’有什么意见,‘七’也挺好,他们还说‘九’是幸运的,‘十’也没什么问题。可‘十一’!这是我感到遗憾的一点。要是我能‘凑齐一打’的话,之后的事情我都没什么好介意的了。”

    他解开大衣的扣子,从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一本非常油腻的笔记本,鼓鼓囊囊的;从笔记本里他抽出一大堆的剪报,又脏又旧,全是折痕。他取了两三张摊在我面前。

    “你看看那些照片。我就问问你,跟我像吗?太不像话了。哎呀,光看照片还以为我是什么罪犯呢。”

    这些剪报的长度都让人生惧。在审稿编辑的眼中,显然莫蒂默·埃利斯很值得报道。有一个标题是:一位“十分已婚”的男子;另一个是:无情恶棍终食苦果。第三个是:可耻无赖遭遇滑铁卢。

    “这些报道算不上特别友善啊。”我低声应了一句。

    “报纸上说什么我从来都不管,”他说道,耸了耸肩,“我自己就认识太多记者了,犯不上。我要怪的是那个法官。他的处理方式不讲道理,而且提醒你一句,他自己也没得什么好下场,没过一年就死了。”

    我很快扫了一眼报道。

    “我看到他判了你五年。”

    “要我说的话,那是丢了法律的脸,你看这儿写的,”他用食指点着一句话,“‘三位受害者请求法庭从宽处置。’这说明她们对我是什么态度。明知如此,还判了我五年。你再看看他怎么称呼我的:无情的恶棍——我?哪里见过像我这么好心的人——一个社会的害虫,对公众是种威胁。说他要是有那样的权力,非用九尾鞭[12]抽我不可。他判了我五年我倒是没那么在意,虽然我也绝不可能说他不是量刑过度,但我倒要问一问,他有什么权利这么跟我说话?他没有,我也不会原谅他,活到一百岁都不原谅。”

    这位重婚者的脸都涨红了,水汪汪的眼睛里着了火。这个话题看来触到了他的痛处。

    “这些报道能让我读一读吗?”我问他。

    “我拿出来就是为了给您看的,先生。如果您读了之后不觉得我被大大地冤枉,那我就看错你了。”

    一份份剪报大致浏览过来,我明白莫蒂默·埃利斯为什么对英格兰的海滨度假地如此熟悉了。这是他的猎场啊。他的方法是等旺季结束,就到空下来的寄宿舍里租一间公寓,貌似他很快就会结识寡妇或者上了年纪还没婚嫁的女子,我注意到这些人都大约在三十五到五十岁之间。她们出庭时都说是在海滩上第一次见到埃利斯的。一般两周之内他就会求婚,很快他们就成了夫妻。他又会想方设法诱使她们把积蓄交给他保管,没过几个月,伦敦有要紧事催他前往了,他就此一去不回。她们之中只有一位后来见过他一次,除此之外,都是被请去法庭提供证据,才又在被告席中见到了埃利斯。这些女士的身份都不可谓不体面。一位是医生的女儿,一位是神职人员的女儿;其中一位是寄宿舍的管理员,一位是旅行推销员的遗孀,还有一位是退休的裁缝。她们的财产大致从五百到一千英镑不等,但不管多少,最后都被骗得身无分文。有些人陈述自己穷困之后的故事让人怜悯不已。但她们都认同,埃利斯是一个好丈夫。不仅真有三个人在法庭中替他求情,甚至有一位女士说,如果他愿意回来,她已经决定要接受他。埃利斯注意到我正读到那段。

    “这女的我倒是能和她过下去,”他说,“这点毫无疑问。不过我说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只能这么说,羔羊脖子上最鲜嫩的地方来一口我当然不介意,但烤羊肉冷了有什么吃头。”

    莫蒂默·埃利斯没有娶到自己的第十二位妻子,则纯属意外。我知道没有凑足那一打,破坏了埃利斯心心念念的对称之美。他本来已经和一位哈伯德小姐订婚——他向我透露:“她有两千英镑,算有钱了吧,都是战时公债”——结婚公告都发布了,这时他被之前的一个妻子撞见,问询了一番,告知了警方。就在第十二场婚礼快要开始之前,他被逮捕了。

    “那女的心眼太坏了,真的,”他告诉我,“把我骗得好惨。”

    “她怎么骗你的?”

    “说起来,我是在伊斯特本[13]碰到她的,那是个十二月来着,在码头上。聊着聊着她说她以前是做女帽生意的,退休了,攒了好一笔钱。不肯说到底多少,但唬得我总以为她有一千五百镑的样子。等我娶了她,你相信吗,她连三百都没有。就是她把我告发的。提醒一句,我可从来没怪过她。很多男人这样被戏弄,肯定得大发脾气吧,我甚至都没有表现出不开心,就直接走了,什么都没说。”

    “不过,要是我没误会,那三百镑你还是带走了吧。”

    “您这话说的,先生,得讲道理啊,”他的语气里全是委屈,“三百英镑能用多久啊?她坦白之前,我可和她做了四个月的夫妻啊。”

    “请原谅我这样问,”我说,“而且千万不要以为我对你的个人魅力有任何轻视之意,只是——她们为什么会嫁给你呢?”

    “因为我求婚了啊。”他回答,显然完全没想到我会有这样的疑问。

    “可是,你从来没被拒绝过吗?”

    “非常难得,我以此为业之后一共也没碰到过四五回。当然我都会摸准形势之后再求婚,但放空枪也难免的。也不能每次都合得来吧,您应该能听得明白;浪费几个礼拜讨好一个女人,结果一点起色都没有,这也是常有的事。”

    我任由自己陷入思绪之中;不过很快我就看到这位朋友表情丰富的脸上开心地大笑起来。

    -->>(第 2/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最近更新 重生2011,二本捡漏985 割鹿记 别叫我恶魔 怪谈游戏设计师 苟成圣人,仙官召我养马 红色莫斯科 他比我懂宝可梦 重生都市仙帝 那就让她们献上忠诚吧! 元始法则 我在修仙界万古长青 退下,让朕来 寒门宰相 全职剑修 死灵法师 东晋北府一丘八 我对念能力超有兴趣 别再催眠我了,反派皇女! 星空职业者 精灵,谁让他做道馆馆主的
最多阅读 感化主角失败以后[穿书] 着迷 剑名不奈何 主角姜栀商池 我五行缺你 隔壁机长大叔是饿狼 是心跳说谎 顶级猎食者 都市沉浮 宝莲灯之风流猎艳 入戏(娱乐圈) 主角是邢棒芳华夫人 HP同人之格林童话 反派肆意妄为[快穿] 安徒生童话 新婚燕尔 穿书八零军官老公是个宠妻狂魔江念姿沈程 官场生存手册:权力征途 我的锦衣卫大人 大领导的小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