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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多得(第 2/4 页)

    后来证明,普里查德不折不扣就是如此。从来没有见过生活能被打点得如此妥帖。她擦鞋的技艺不可思议,在明朗的清晨,他朝办公室走去的脚步越发轻盈,因为你几乎可以看到自己投影在鞋面上。她照顾穿戴如此细心,以至于同事们都开玩笑说他成了最会穿衣服的公务员。有一天他回到家中,发现洗手间里晾着一排袜子和手帕。他把普里查德叫了过来。

    “袜子和手帕也是你亲手洗的吗,普里查德?照理说,你本来就够忙了啊。”

    “洗衣店会把它们洗坏的,先生。我更喜欢在家里洗,如果您不介意的话。”

    每次她都知道他要穿什么,分毫不差,比如晚上,她不用问就明白应该拿出餐服加黑领带,还是燕尾服配白领带。到了需要展示荣誉的派对,他会发现自己的勋章自动就缀满在翻领上。很快他不再每天早晨到衣橱前挑选领带了,因为他发现普里查德的选择无一例外都是他自己中意的。她的品位无可挑剔。理查德猜她会读自己的信,因为她永远知道雇主的行程是什么,要是他忘记了某个安排的具体时间,不用查日记,问普里查德就行了。她完全懂得在电话上对什么人该用什么语气。除了和店铺老板说话会咄咄逼人一些,她总是很恭谨的,不过如果对面是哈伦杰先生在文学界的朋友,或者内阁成员的妻子,她的态度又会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她凭直觉就能判断哪些电话是理查德想接的。有时候坐在客厅里,他能听到普里查德诚恳且不动声色地告诉电话那头的人,哈伦杰先生出去了,然后她会走进来说某某某来过电话,但她觉得他应该不想被打扰。

    “做得很好,普里查德。”他微笑着说。

    “我知道她就是为了音乐会的事要来烦您。”普里查德说。

    他的朋友和他见面都通过普里查德来约定时间,晚上他回来之后普里查德再知会他。

    “索莫斯太太来过电话,先生,问您周四——也就是八号——是否可以共进午餐,我说您很抱歉,那天中午已经和维新德夫人约好了。奥克利先生也打来电话邀请您下周二六点去萨沃伊酒店参加一个鸡尾酒会,我说您只要可以,一定会去的,但您那天可能要去见一下牙医。”

    “做得很好。”

    “我觉得您可以到了那天再做决定,先生。”

    整个公寓被她打点得一尘不染。她刚刚入职的时候,理查德度假回来从书架上取了一本书,立马发觉有人除过灰尘了。他摇了铃。

    “我忘记跟你说了,我不在家的时候,无论如何不能动我的书。书拿出来除尘之后,从来都不会归到原来的位置。书脏一点我不介意,但我讨厌找不到我要的书。”

    “我很抱歉,先生,”普里查德说,“我知道有些绅士对这一点很介意,所以我很小心地把每一本书都放在原来的地方。”

    理查德·哈伦杰扫视了一遍自己的书。就他目之所及,每一本都在他通常摆放的位置。

    “我向你道歉,普里查德。”

    “它们太脏了,先生。我是说,你随便摸一本都是一手的灰。”

    那些银器自然也没有像现在这样被悉心照看过。他觉得有义务要特别地夸赞一句。

    “你知道吗,它们大部分都是安妮女王和乔治一世时候的东西。”他解释道。

    “是的,我知道,先生。照看这样的好东西,能让它们保持该有的样子,是件让人开心的事。”

    “你的确很有天赋。我还没见过有哪个男管家照看银器有你的水准。”

    “男人不像我们这样耐心。”她谦虚地回答道。

    他本来就喜欢每周小小地招待一次客人,等他觉得普里查德稳定了下来之后,立马又重拾起那个惯例。他已经知道普里查德懂得如何侍餐,但看到她打点一个派对时的才干,让他油然而生一种温暖的满足之感。她反应很快,客人刚意识到需要什么,普里查德已经在身侧将那样东西奉上了。她很快掌握了他来往较多的那些朋友的喜好,记住了其中一位的威士忌里应该加水而不是苏打,另一位更喜欢羊腿的下部。她知道猪手多凉不会破坏它的味道,她知道红酒在桌上放多久可以释放出它的醇香。看她如何倒出一瓶勃艮第而不带出沉淀简直赏心悦目。有一次她端上来的不是理查德点的酒,后者指出错误时可能语气也严厉了一些。

    “我开瓶之后觉得略微有木塞味,先生。所以我就拿了香贝坦红葡萄酒,我觉得这样保险一些。”

    “做得很好,普里查德。”

    很快哈伦杰就完全把选酒交给普里查德了,因为他发现普里查德对客人喜欢什么样的酒一清二楚。要是她认为客人懂酒,不用哈伦杰的指令,她就会从酒窖里取出最好的葡萄酒和年份最久的白兰地。她不相信女人对酒的品位,要是有她的同性在场,送上来的往往是马上要过期的香槟。她作为一个英国仆人,可以凭借本能判断尊卑,有的人不是绅士,那即便身份显贵或者家产傲人,她也看得出来。在那些朋友之中她还有自己偏爱的,要是她特别看重的那几位来用餐,她会把哈伦杰为特别场合准备的酒拿出来,那副得意的劲头简直像是吞了金丝雀的猫[5]。这让他觉得很有趣。

    “看来你很讨普里查德的喜欢啊,老兄,”他高声宣布道,“她还没有让多少人喝过这个酒。”

    普里查德成了个名人。没过多久,她就被誉为完美的客厅侍女。哈伦杰还从来没有什么东西是如此惹人眼红的。她的身价号称是和她体重同等分量的黄金,比红宝石更值钱。当别人夸赞她时,理查德·哈伦杰满面的自得。

    “好的主人才带得出好的仆人。”你听得出他有多高兴。

    一天晚上,他们坐在一起喝着波尔图葡萄酒,普里查德出了客厅;大家开始谈论她。

    “等她走的时候,可是对你的重大打击。”

    “她为什么会走?也有过一两个人试图带走她,但被她拒绝了。她知道哪里最适合自己。”

    “她终有一天要结婚的。”

    “我觉得她不是那样的人。”

    “她挺好看的。”

    “还行,她气质还不错。”

    “你在瞎扯些什么?她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要是换了一个出身的话,她就是闻名社交圈的美女,报纸整天都会登她照片的。”

    这时候普里查德端着咖啡进来了。他正眼瞧了瞧她。每天看这个人在眼前出现、消失,已经四年了——天呐,时间过得真快——要他凭空回忆普里查德的模样还真说不上来。她似乎和第一回见他的时候没什么两样。并没有发福,气色也和那时一样好,不显山露水的五官上表情也没变,总是那样专注和空洞。黑色的制服很适合她。她走了出去。

    “她这一行的极致就是这样了,毫无疑问。”

    “这我也知道,”哈伦杰回答道,“她是完美的。没了她我会无所适从的。但奇怪的是,我一直都不是非常喜欢她。”

    “怎么会?”

    “可能是我觉得她有些无趣。你看,她不会聊天。我经常试着跟她聊天;她就被动地答我两句,仅此而已。这四年来,她从来没有主动评论过什么。我对她几乎一无所知。我完全不知道她是喜欢替我工作,还是只把我当成另一个雇主。她完全就是个机器人。我尊重她,欣赏她,相信她。她什么优良品质都不缺,可纵然是这样,我还是对她喜欢不起来。我想只可能是因为她完全没有魅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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